新浪財經 > 證券 > 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疑云 > 正文
沸沸揚揚的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雖然有了一個說法,但在這件事情中受損失的股民該找誰算賬呢?昨天,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告訴記者,他代理的股民劉某狀告信達證券在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中發布虛假研究報告欺詐客戶案,前天已被法院駁回。
由于此前信達證券等四家券商在其發布的寶安石墨礦研究報告中向投資者大力推薦中國寶安,而之后中國寶安又否認自己擁有石墨礦,因此,不少股民認為信達證券等四家券商是在發布虛假報告,應該為投資者的虧損負責。
北京一位股民劉某甚至委托張遠忠律師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狀告信達證券虛假研究報告欺詐客戶,要求信達證券給予賠償。但在前天,張遠忠律師卻接到法院口頭通知,稱對此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該案屬于虛假陳述,按照規定,虛假陳述訴訟需要行政處罰為前置程序。而現在深交所僅給予中國寶安“通報批評”處分,未定性為虛假陳述,也沒有處罰相關券商,因此,股民無論是起訴中國寶安,還是相關券商,都缺乏法律依據,維權陷入尷尬境地。
陳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