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首度回應針對該公司前董事長高慶昌的三大質疑 撇清借款糾紛等責任
早報記者 曾福斌
淄博萬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昌科技,002581)昨日發布澄清公告,首度以公告形式就該公司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高慶昌跳樓身亡相關的三大質疑作出公開回應。
萬昌科技稱,高慶昌不存在代替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而對于高慶昌是否簽訂了千萬元借款協議,以及萬昌科技究竟有沒有掏空萬昌股份這兩個質疑,萬昌科技更是直接撇清了上述事宜和上市公司的關系。
萬昌科技同時在公告中表示,對艾群策涉及萬昌科技的有關言論與行為,涉嫌虛構事實、污蔑陷害、惡意誹謗公司的,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之權利。
另據公告,目前萬昌科技生產經營一切正常,管理團隊及職工隊伍保持穩定,二季度實施的年度例行設備檢修也已接近尾聲,各項工作均有條不紊地按原定規劃、計劃推進。
萬昌科技昨日收報17.82元/股,上漲2.12%。
質疑一:代持股份
回應:沒發現相關證據
首先是關于高慶昌代持股份的質疑。
此前,高慶昌在公司上市兩日之后(5月24日)跳樓身亡,媒體質疑高慶昌持有的萬昌科技股權并非完全屬其自有,存在幫背后相關利益人代持的可能,而高的離去也被指有保全股權、以便于家人合法繼承的可能。
針對此報道,萬昌科技表示,公司前身為淄博萬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00年1月18日在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成立,2009年10月26日經山東省商務廳批復同意,并于2009年11月16日在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依法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設立時發起人股東共有9名。萬昌發展成立、萬昌科技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時各股東的出資,均經過了相關驗資機構的審驗。高慶昌自公司設立以來一直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至公司上市其股權未發生重大變化,其一直掌控著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根據高慶昌生前出具的聲明承諾函,并經公司向其他相關股東核實,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替他人持有的情形。
萬昌科技又稱,自相關遺產贈與和繼承協議簽署并公告至今,未有任何人向高慶昌之子高寶林提供上述股份可能存在代持情況的相關聲明與證據。根據此前公告,高慶昌逝世后,原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96.3萬股將由高寶林通過受贈和繼承方式全部持有,高寶林將成為萬昌科技的控股股東。
對于此回應,早報記者昨日也采訪了萬昌科技上市前的舉報人艾群策。艾群策表示,既然都不是股東本身,怎么知道高慶昌本人所持股份是否為代持呢?所以高慶昌所持股份是否為代持,不只是家人、公司說了算的,應該問問山東萬昌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萬昌股份”)、山東華冠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山東華冠”)的股東。
他還表示,近日召開的山東華冠股東大會,通過的第一個決議就是成立高慶昌死因調查委員會,艾本人任主任委員。
質疑二:千萬借款協議
回應:和公司沒關系
針對有媒體曝出公司前董事長高慶昌曾與一名叫艾群策的人簽訂一筆涉及1000萬元借款框架協議的報道,萬昌科技昨日則表示,該公司與現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高慶昌家人進行了逐一核實,上述人員對該協議的相關事項并不知情,也沒有見過該協議的書面文本。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特別指出“即使上述情況屬實,高慶昌簽署該項協議也系個人行為,與萬昌科技沒有任何關系。”
質疑三:關聯公司懸疑
回應:兩公司相對獨立
關于萬昌科技與萬昌股份、山東華冠的關系,萬昌科技稱,山東萬昌股份有限公司是萬昌科技的關聯企業。該公司前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高慶昌同時兼任萬昌股份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但萬昌科技與萬昌股份之間在資產、人員、機構、業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不存在所謂萬昌科技從萬昌股份轉移資金、資產、技術等情形,此事實已經相關機構等核查確認。
此前,“萬昌股份和山東華冠曾實施過吸收合并重組方案并計劃上市。但山東華冠與萬昌股份吸收合并的民事行為,已于2004年3月9日經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2004)臨民初字第540 號’《民事判決書》依法判決無效。2005年4月5日,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萬昌股份進行恢復登記,并頒發了注冊號為370000018083869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005年11月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向萬昌股份頒發了‘魯政股增字[2005]22號’《山東省股份有限公司批準證書》(詳見公司招股說明書第五節1-1-71)。因此。山東華冠與萬昌股份的合并已經相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構依法確認為無效,山東華冠與萬昌股份已不存在任何關系。”
值得一提的是,此處萬昌科技再次“提前”撇清責任。
萬昌科技稱,“公司現實際控制人高寶林明確表示,如任何第三方因萬昌股份與萬昌科技發生資產、人員、業務等方面的糾紛,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司法渠道尋求解決。相關司法機構裁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實際控制人將獨自依法承擔,保證不會損害萬昌科技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