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寶安的一位投資者5月17日將以欺詐客戶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卷入中國寶安“石墨礦門”的四券商之一的信達證券賠償其損失,如被立案,這將成為我國首例股民起訴券商案件。
此案原告劉某某的代理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向《經濟參考報》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原告以欺詐客戶賠償糾紛為案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信達證券)賠償原告損失共計人民幣7106.47元并判令其承擔原告利息損失共計人民幣203.32元(截止到2011年5月17日。)
張遠忠稱,對于包括寶安“石墨礦門”中涉及的湘財證券、平安證券、國泰君安和信達證券四券商的相關起訴材料仍在進一步整理之中,此次將先行起訴信達證券,后將追加其他三家券商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