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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春林
上市僅兩年就開始財務造假,但最終紙包不住火,遲早要受到懲罰。浙江新嘉聯(lián)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嘉聯(lián),代碼002188)就是這樣一家公司,昨天,壹財經(jīng)維權律師、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開始征集新嘉聯(lián)投資者,準備為他們討回損失。
2011年1月6日,新嘉聯(lián)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2011年1月4日收到了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的《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財政部認為公司在2009年度存在:違反存貨計量原則,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違反銷售收入確認原則,提前確認收入;合并程序不合規(guī),虛增報表利潤等問題。經(jīng)公司初步測算,上述問題合計影響公司2009年度減少凈利潤2,549,306.81元,占公司原審定2009年度凈利潤16,685,924.60元的15.28%。故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對公司的處理決定如下:除了調整賬務并進行整改外,對公司處以50000元罰款。
宋一欣表示,由于新嘉聯(lián)公開承認公司存在重大財務差錯并受到財政部行政處罰,導致新嘉聯(lián)股價下跌,并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對此,新嘉聯(lián)理應為權益受損投資者承擔由此產生的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根據(jù)司法解釋,符合起訴條件的新嘉聯(lián)投資者為2010年3月19日至2011年1月6日間曾買賣過、并至2011年1月6日仍持有新嘉聯(lián)股票且存在虧損或推定虧損者,可以與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報名,咨詢電話是021-61204525。 陳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