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文彬 ○編輯 裘海亮
經過法庭詢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程序,昨日下午5時許,為期兩天的中山公用內幕交易案審理告一段落,法院將擇日宣判。
昨日,李啟紅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譚慶中等10名被告人再次上庭。
據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被告人李啟紅及其親屬利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炒股,賬面收益高達上千萬元。2006年至2010年,李啟紅利用擔任中共中山市委副書記、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賄港幣40萬元、人民幣10萬元。
記者了解到,李啟紅除了堅稱自己只交代林小雁買入200萬,對其他指控都予以承認。李啟紅再次聲稱自己對證券法不了解,其行為應屬于違規而不是違法;而且在當庭辯護一開始,李啟紅再次失聲痛哭,聲稱給自己的城市“抹了黑”,希望院方從其身體狀況及其家屬方面考慮從輕判處,表示出來以后做義工來回報社會。
李啟紅的辯護方提出其受賄屬于自首,對此,公訴人認為,李啟紅有坦白供述收受賄賂的情節,但能否構成自首,需要根據證據依法認定。
此案中,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也是關鍵人物之一,其辯護律師表示其在整個環節中充當的是“從犯”角色。據悉,辯護方聲稱,林永安是“被建議”買入1000萬元以下的股票,且其賬戶也是“被執行”,其本人并沒有參與操作,其賬戶密碼也由李啟紅掌握。
根據廣州中院提供給記者的資料,通過兩天的庭審,公訴人發表總結意見認為,本案出庭受審的10名被告人有3對夫妻,案件顯現內外勾結等問題,引人深思。通過庭審,各被告人應當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強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杜絕內幕交易。公訴人同時認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請法庭依法作出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