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綠大地董事長涉嫌欺詐被逮捕 > 正文
證監會表示,在行政調查中發現,綠大地公司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因涉嫌刑事犯罪,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
【財新網】(記者 范軍利)3月21日晚間,證監會就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負責人涉嫌證券犯罪依法被逮捕一事公開表示,證監會于2010年3月因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對其進行立案稽查。
證監會表示,在行政調查中發現,綠大地公司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0年9月,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2011年3月17日,經當地檢察機關批準,公安機關以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對綠大地董事長何學葵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仍在偵辦中。
2010年3月17號,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規,中國證監會曾對綠大地立案調查;當年12月30日,綠大地再次因為涉嫌違規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調查。之后兩項調查沒有公布具體結果。
何學葵被逮捕后,已經以“個人原因”為由向綠大地提出辭職。她早前持有的綠大地約4326萬股限售流通股,已經在2010年12月20號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
綠大地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根據案情的進展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并于近期召開董事會選舉新董事長或董事會召集人主持董事會工作,以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公司股票從周一開市起復牌,復牌當天跌停。
證監會負責人21日強調,《證券法》第二十條規定,“發行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任何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均屬重大違法行為,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追究法律責任。證監會將一如既往依法嚴格監管,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中介機構的責任,嚴厲打擊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近日,互聯網上出現網帖,舉報中國證監會云南證監局負責人的有關情況,并附照片一張。該網帖經過部分網站轉貼后,引起了一些社會關注。中國證監會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網帖內容反映的情況進行了嚴肅認真的調查核實。經查,網帖所列各項內容純屬捏造,與事實完全不符。該網帖通過虛擬郵箱和移動互聯網以匿名方式發送,經鑒定,網帖所附照片系人工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