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報道,繼1月30日因2010年7月紫金山金銅礦污水滲漏事故收到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一紙3000萬元罰款后,2月4日晚間,紫金礦業公告稱再次遭到起訴,852名村民向廣東信宜市人民法院起訴包括紫金礦業及其子公司信宜紫金、寶源礦業等在內的7名被告,要求索賠1.7億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對于被列為被告,紫金礦業表示無法律依據,信宜紫金、寶源礦業將依法聘請律師應訴,并表示將根據訴訟程序的進展和原告進一步提出的理由依法應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村民向紫金礦業索賠1.7億有無法律依據,既不是原告說了算也不是被告說了算,而是由法院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