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報》記者 劉秀麗
上市公司的承諾也會變成一紙空談。外運發展(600270.SH)注入優質資產的承諾1年前就到期了,而大股東中國外運因為一直沒有作為,陷入失信于投資者的境地。
直到2010年最后一天,北京證監局發出責令整改通知,這家一直不肯對投資者做出交待的央企上市公司,才不得不在半個月后再度發出承諾。
1月19日,大股東中國外運承諾:就履行股改承諾問題,中國外運承諾,力爭在一年內,抓住市場機會,整合部分地區的空運資產,使其達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條件,并根據外運發展的需要,經外運發展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后,注入外運發展以完成股改承諾。
據了解,外運發展在股改時,中國外運當時承諾,將在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36個月內,根據外運發展業務需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外運發展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報國家有權部門審批后,向外運發展轉讓部分優質資產。
盡管當初并未明示會注入哪部分資產以及具體注入資產的時間,不過,當初承諾的3年期限,已經于2009年11月3日到期。
2009年,中國外運打算將旗下中國外運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下稱外運大件)51%的股權轉讓給外運發展,且承諾若外運大件在未來3年內任一年度的實際盈利數低于承諾業績,中外運將視具體情況以現金方式向外運發展補足差額。
這一資產注入的條件無疑是優厚的,項目經外運發展201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外運發展后來也因此開始了時長為4個月的停牌,但8個月后,外運發展又一次放棄收購,原因是外運大件2010年凈利潤金額可能大幅低于預測金額。
外運發展棄購的理由是,為充分保護公司及其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董事會同意取消收購外運大件51%股權的交易。
實際上,被忽悠的遠不止普通的投資者。在股改期限到來之前,多家研究機構向投資者提示,外運發展的股改時間將至,投資機會增加。
主要原因是公司一直未發布提示性公告,且當時外運發展賬面上還擁有20.5億元現金,多家研究機構因此預計外運發展的大股東會實現承諾。而據《投資者報》了解,部分投資者正是帶著對外運發展股改的期望,此時買入外運發展股票。
即便如此,外運發展值得預期的優質資產并不明顯。中國外運與外運發展均屬綜合物流業,有一定有相似性,其區別在于中外運兼營海運、船務、港口堆場以及空運等綜合性的物流業務,而外運發展主營與空運相關的代理及快遞業務。
據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外運有望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主要是與上市公司相關度較大的貨運代理及物流設施,而倉庫、土地等固定資產也有可能被納入上市,但預計注入資產盈利能力和規模有限,對外運發展業績實質影響較小。
這值得外運發展的投資者注意。實際上,這也是中國外運未能履行承諾的重要原因。隨著物流市場日益開放,競爭模式更趨多樣化,公司以資源換市場的做法,在過去幾年中被證明難以持續。
除非中國外運肯大刀闊斧地進行業務整合,但這對于一家央企來說,難度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