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璟
糾纏了民企富豪張克強達數年之久的傳聞終于落定。
1月13日,廣東省人大審議通過《關于罷免張克強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議案》,罷免本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克強。
據媒體報道,此次罷免與一起重大經濟詐騙有關——公安部牽頭在云南省偵辦一起案件時發現張克強涉嫌經濟詐騙,并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函,介紹了張克強的涉案情況。
張的公開頭銜頗多,主要身份為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從事教育、主題地產和股權投資等。其中,在股權投資領域的豐厚獲利都是通過旗下華美投資,對預備上市公司(包括保利地產)進行投資,并在禁售期后大量拋售獲利。僅2009年,其拋售保利地產股份便套現20億元,位列當年《胡潤套現富豪榜》第6名。
據本報記者開始于2007年的跟蹤調查,張克強涉及的經濟詐騙案件可能是其在2007-2008年間出資約7000萬,“借道”云南國企,獲取時值70多億元的青海省國有上市公司股份。
彼時恰逢青海省國企鹽湖集團借殼上市前后,云南國企中煙集團下屬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云投資),在其借殼前以2億元資金入股。在借殼完畢、股份市值飆升近十倍至70億元之后,興云投資再將具體持有股份的下屬殼公司興云信以7000萬元“凈資產+承擔負債”原價轉賣給張克強旗下的投資公司。
根據記者掌握的書面資料,此番轉讓的評估價格等多處環節存在疑問。而相關的青海、云南國資方,操作動機亦存疑。
作為“過路財神”,國資企業興云投資的負責人曾數次與本報記者溝通此事,稱張克強購買的價格為8050萬元,但一再強調其沒有損害云南國資的利益,“至于青海國資,那不是我們的事!
截止截稿時,并未有張克強控制下的興云信及其一致行動人拋售鹽湖集團(SZ000578,曾為ST鹽湖)的任何公告。根據截稿時間的股價,上述關聯方共持有鹽湖集團7.336%的股份,總共賬面價值約52億元。
國資買國資
時任興云信董事長曾回應,低價入股的原因是“鹽湖集團當時缺錢”。
2006年9月19日,正在借殼上市沖刺中的鹽湖集團,召開年度股東會議,決定以1.52元/單位注冊資本(下稱“元/股”)的價格進行增資,總募集資金為10億元。其中,向深圳興云信增資2億元。
資料顯示,此次1.52元/股的增資價格,依據的是鹽湖集團2005年年末凈資產1.51元/股,并獲得了青海省國資委的批準。
不到三個月,當年12月5日,鹽湖集團將借殼的*ST數碼便停牌,并公告稱公司重組事宜“目前已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當月28日,鹽湖集團召開臨時股東會,將上述增資入股價格從1.52元/股調整至2.13元/股。
資料顯示,此次入股價格調高,仍與上市進程無關;而是基于鹽湖集團利潤頗佳,至2006年年底凈資產已上升至1.89元/股。
但該次會議上又通過,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青海國投)將其持有的鹽湖集團總股本的2.64%,轉讓給深圳興云信。
此部分轉讓的股權價格與前述增資入股價格基本一致。
“增資入股”加上“向青海國投購買”,深圳興云信以高于凈資產約10%的價格,獲得了青海集團增資后約7.56%的股份。
此時,前身為興云投資深圳辦事處的深圳興云信,與興云投資一樣,仍系云南省百分百國有企業。
停牌半年后,2007年7月4日,SST數碼公告了借殼方案。
在這次借殼上市的評估中,鹽湖集團股權被定價為4.73元/股,超過深圳興云信半年前入股成本的兩倍。
對此,此次上市的財務顧問財富證券出具報告亦承認,增資擴股的認購價,“并不能反映鹽湖集團的實際價值”。
2008年,時任深圳興云信董事長宋世新曾通過工作人員對記者回應,他們得以低價入股的原因是“鹽湖集團當時缺錢”。
然而,這并不能解釋,作為深圳興云信入股“一攬子買賣”中——青海國投向興云信轉讓鹽湖集團股份的行為。對此,宋世新未做回應。
“國退民進”
記者更從書面資料獲知,深圳興云信召開股東大會,“商討轉讓公司股權事宜”時,已是公司產權交割日的三天后。
至2008年年初,上述上市公司股份,持有者仍為國資,只是從青海國資,轉移到了云南國資手中。
據記者了解,此時興云投資的數個股東,均系云南中煙工業公司(下稱云南中煙)及其旗下子公司。
其官方網站顯示,云南中煙受中國煙草總公司委托,對云南煙草工業系統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2007年,云南中煙將下屬興云信公司轉讓給了張克強控制的民企華美資產和華美集團。
一份編號為“云煙司(2007)96號”、標題為《關于同意深圳市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批復》的文件顯示,云南中煙批準了興云投資報上的《關于深圳市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申請報告》。
該文件寫到:“經研究后,先批復如下:一,同意你司將所占深圳市興云信90%的股權以人民幣5751萬元轉讓。二,同意你司下屬全資子公司興云卷煙將所占深圳興云信10%的股權以人民幣639萬元轉讓!
另一份編號為KG0826的“昆明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交割)單”顯示,深圳興云信的產權交割日期為2008年1月18日,交割日的評估資產總額為7021.36萬元,負債總額為603.26萬元,即凈資產額6418.10元。
然而,交割單顯示,這次轉讓的成交價格為6390萬元,不但低于注冊資本6860萬元,甚至低于凈資產值,更完全沒有考慮興云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已實現近百倍增值。
記者更從書面資料獲知,深圳興云信召開股東大會,“商討轉讓公司股權事宜”時,已是公司產權交割日的三天后。
該次股東大會的會議內容記錄顯示:“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股東云南投資將其占公司70%的股權以人民幣4473萬元轉讓給華美資產,另將其占公司20%的股權以人民幣1278萬元轉讓給華美集團,股東興云卷煙將其占有公司10%的股權以人民幣639萬元轉讓給華美集團!
其中的華美資產、華美集團,均系張克強絕對控股的民營公司。
此次對深圳興云信公司產權轉讓的資產評估,由深圳市公平衡資產評估公司進行。
在這份評估報告中,對深圳興云信的資產評估結果分類匯總表里,長期投資為空白,總資產的賬面價值也僅7533萬元。不僅興云信持有的上市公司現有賬面價值未有體現,興云信購買上述股份的約2.8026億成本也毫無痕跡。
以當時的股票價格計算,交割日時,上述股權賬面價值已超過70億元。而深圳興云信的限售期僅剩1至2年。
隨后的采訪中,公平衡資產評估公司的一位趙姓經理表示忘記“是否做過這次資產評估”。
據相關媒體報道,張克強該次被罷免,是由公安部牽頭在云南省偵辦一起案件時發現,張克強涉嫌參與一起重大經濟詐騙。這起詐騙案,涉案人員較多,黨和國家領導人相繼作了批示。張克強是這起詐騙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函,介紹了張克強涉案情況。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找張克強,希望他主動辭職,張克強不同意;遂啟動上述罷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