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慶同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明渝,1月8日在天涯論壇發布一封近5000字的實名舉報信,舉報西南證券董事長翁振杰“受賄涉黑”等犯罪事實和線索。以下是舉報信全文。
我是張明渝,男,42歲,身份證號: 510212196808233514,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重慶同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近年本市聲勢浩大的打黑除惡行動,使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惡犯罪團伙及其“保護傘”應聲倒地,也使部分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色產業鏈逐漸浮出水面并走向消亡,但在重慶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的金融領域,目前依然有黑惡勢力操控,并對重慶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威脅和惡劣影響,而這個金融黑市的幕后黑老大就是重慶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信托)總經理翁振杰。
翁振杰伙同其他涉黑人員涉嫌挪用公款,向黑社會提供放高利貸的資金,索要賄賂,違法放貸,非法鯨吞同創集團價值數億元的資產,恐嚇威逼、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洗錢,高利轉貸,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并唆使農民工圍攻重慶民生銀行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以下是翁振杰及其同伙的部分犯罪事實和線索:
一、翁振杰侵吞國有資產,非法控制三峽銀行和重慶信托獲取巨額不明財產
翁振杰是重慶市國資委的聘用管理人員,他通過管理重慶金融機構之便,大肆放水擁有了巨額黑金,為了掩蓋資金來源,他通過同創集團代其持有重慶信托的股份,實際控制人就是翁振杰,達到了非法利用國有金融機構,非法利用國有企業,為翁振杰個人獲取私人利益的目的。其同伙楊云(已涉黑被捕)通過重慶協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重慶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2.94%以上的股份,其同伙陳坤志(已判死緩)通過重慶佳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重慶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3.51%以上的股份及重慶希格瑪海源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持有12.24%以上的股份。
翁振杰個人巨額財產除通過非法控制,強取豪奪外,還通過非法聚斂巨額財產對三峽銀行、重慶信托及其關聯公司形成實際的非法控制,使大量國有資產被其竊取、侵吞。
在打黑、懲腐高潮中,翁振杰一直未落入法網,但與翁振杰配合侵吞國有資產,大肆“放水”的黑勢力,紛紛落馬,被依法懲處,但翁振杰此時卻被調到西南證券任董事長,其人根本沒有證券從業資格,在經濟上還犯有如此嚴重的問題,是誰在保護他呢?
二、挪用公款1.84億,向黑社會提供放高利貸的資金。
1、重慶信托挪用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路橋)公款8000萬元。
重慶信托是重慶路橋的控股股東,自2004年以來,經翁振杰安排,重慶路橋通過重慶信托借給同創集團1.2億元用來付土地款,房屋銷售后同創集團還清了本息,重慶信托只少部分歸還給重慶路橋,大部分進行了挪用,包括挪用給重慶鵬利公司、重慶唯謀公司(均為放水公司),挪用涉及金額達8000萬元,但在重慶信托或者重慶路橋的賬目上仍然顯示同創集團未還款。由于同創集團不可能重復還款,因此重慶信托或者重慶路橋在財務上無法平賬,翁振杰為了掩蓋挪用重慶路橋公款的罪行,自2005年以來,強迫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同城公司、重慶振宇公司、重慶天人公司按重慶信托要求辦理重慶國投(XT)字第0501055號合同項下虛假的信托受益權受讓、(DX)字第060185號合同項下虛假的信托貸款業務,以及重慶路橋向同創集團支付8500萬元虛假的項目合作金,重慶信托虛假貸款8230萬元給重慶天人公司,重慶天人公司通過同創集團劃款給重慶路橋等一系列資金過賬,甚至故意讓過賬金額有一些小的出入,以掩人耳目。由于重慶信托貸款8230萬元給重慶天人公司僅僅是過賬,這筆貸款雖在重慶信托的賬目上重慶天人公司是應該償還的,但實際不會進行償還,因此2007年3月6 日翁振杰親手交給我一份蓋有重慶信托印章的《承諾書》,承諾“豁免”重慶天人公司“8000萬元債務本息”。
2、挪用重慶信托國家教育專項貸款資金公款5400萬元。
2007年3月14日,翁振杰安排重慶信托向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同城公司發放5400萬元“教育信托之愛心助學”虛假的貸款,由同創集團提供擔保。翁振杰強迫重慶同城公司將該5400萬元國家教育專項貸款提供給由其指定的君誠創利投資有限公司(為放水公司)使用,虛構重慶同城公司向君誠創利投資有限公司 “支付款項”的名義,同時交給我一份蓋有重慶信托印章的《承諾書》,承諾關于該筆款項,由重慶信托“直接向君誠創利投資有限公司追償5400萬元貸款本息,不向重慶同城實業有限公司、同創(集團)有限公司追償”。 對君誠創利投資有限公司從翁振杰處獲得的5400萬元國家教育專項貸款如何使用,是否已流失,急需查明。
3、挪用重慶信托公款5000萬元。
2007年9月3日,翁振杰安排重慶信托向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康永公司發放6000萬元貸款,又讓同創集團提供擔保。翁振杰強迫重慶康永公司將該6000 萬元款項中的5000萬元提供給由其指定的重慶鵬利公司使用,虛構重慶康永公司向重慶鵬利公司“支付相關款項”的名義,同時交給我一份蓋有重慶信托印章的《承諾書》,承諾關于該筆款項,由重慶信托“直接向重慶鵬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追償,不向重慶康永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及同創(集團)有限公司追償5000萬元貸款本息”。
重慶鵬利公司是一個放高利貸的涉黑公司。工商檔案顯示,重慶鵬利公司最早的股東為翁振杰投資900萬元占50%的股份、楊云(涉黑被捕)投資400萬元占22%的股份、譚利明(楊云的姐夫)投資500萬元占28%的股份,但翁振杰在2008下半年的時候給我說過,重慶鵬利公司是他私人的,他和楊云對外是合作關系,楊云在重慶鵬利公司的股份是代他持有的,所以要求我必須配合重慶鵬利公司。翁振杰通過同創集團在“過賬”挪用給重慶鵬利公司的公款,主要用于放高利貸,包括向同創集團放高利貸。2008年下半年翁振杰安排同創集團向楊云的代持有人楊榮林(涉黑在逃)“私人”借高利貸 1500萬,其中1000萬元是從重慶鵬利公司直接劃款給同創集團下屬的重慶同創控股公司的,另500萬元則是從重慶鵬利公司控股的重慶康恒公司直接劃款給同創集團下屬的重慶同創控股公司的。因此翁振杰挪用公款給重慶鵬利公司非法使用,實際上是挪用給他自己非法使用,重慶鵬利公司通過翁振杰非法提供的公款用于放高利貸,非法獲利者正是翁振杰本人。
重慶唯謀公司注冊資金為10萬元;楊榮林投資6萬元,占60%的股份,擔任法定代表人。2007 年,重慶唯謀公司被工商機關注銷,但2007年3月6日翁振杰交給我的蓋有重慶信托印章的《承諾書》顯示,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天人公司仍對重慶唯謀公司享有
“1000萬元的債權”,翁振杰以重慶信托的名義向重慶天人公司承諾如果重慶唯謀公司不償還重慶天人公司該“1000萬元的債權”,重慶信托“豁免”重慶天人公司對重慶信托的相應金額的債務,表明翁振杰與楊云的代持有人楊榮林或者重慶唯謀公司有著非同一般的特殊關系,翁振杰挪用給重慶唯謀公司的1000萬元公款去向可疑。
翁振杰通過同創集團“過賬”挪用公款數額遠不止以上1.84億元,根據商界人士反映,翁振杰提供給“放水公司”的資金至少比此多出十倍以上。翁振杰挪用的公款,除提供給楊云代翁振杰持有的重慶鵬利公司、楊云的代持有人楊榮林用于放高利貸,還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給陳坤志(涉黑被捕)、龔鋼模(涉黑被捕)、戴克偉(涉黑被捕)、稅可(涉黑被捕)等人用于放高利貸。例如,陳坤志、龔鋼模的重慶萬貫公司向同創集團的下屬公司直接放高利貸7000多萬元,戴克偉向同創集團下屬公司直接放高利貸1300多萬元。翁振杰利用職權向楊云、楊榮林、陳坤志、龔鋼模、戴克偉、稅可等涉黑人員提供公款用于放高利貸謀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一個隱秘的金融黑市,嚴重危害金融秩序和市場的健康發展。楊云、楊榮林、陳坤志、龔鋼模、戴克偉、稅可等人已涉黑被捕,但給他們提供放高利貸資金牟利的幕后黑老大翁振杰至今仍逍遙法外。
三、強迫交易,非法鯨吞同創價值數億元的資產。
2008年初以來,金融風暴給同創集團造成了嚴重困難。翁振杰乘人之危,安排重慶信托高管人員吳浩風(重慶市退休高官之子)直接以高利貸公司重慶鵬利公司名義向同創集團下屬公司放高利貸的業務。2008年6月,翁振杰派人接管同創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全部公章和財務章,實際控制了同創集團的全部經營和資金使用。當時,同創集團的凈資產有5.2億元,賬上還有1.7億多元的現金余額。同創集團賬上的現金被翁振杰控制不能使用,只能對外借高利貸,其中不乏由翁振杰安排或者向翁振杰的同伙“借”的多筆高利貸。翁振杰及其同伙楊云、楊榮林、陳坤志、龔鋼模、戴克偉都向同創集團及其下屬公司放高利貸,高利貸以收“利息”的名義吞噬了同創集團1.4億元以上的現金,同創集團出現流動性困難。
2008年12月,翁振杰告訴我,放高利貸的人要綁我、押我,不會放過我,安排我到外地去躲債。翁振杰跟我說,他把我當兄弟,會幫助我,叫我一切都聽他的。他威脅強迫我把在同創集團持有的99%的股份以人民幣99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重慶信托,簽訂一個股權轉讓協議,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但這9900萬元至今分文未付。又威脅強迫我把同創集團的全部利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 “賣”北京東方太陽城公司,強迫我以同創“原股東”名義書面“承諾”北京東方太陽城公司投入同創集團的投資年收益不低于10%等。又威脅強迫我把我在同創集團的1%的股份以人民幣100萬元的價格賣給其手下骨干李志民,這100萬元也至今分文未付。今年1月份李志民已被警方逮捕。據了解翁振杰又挑選了一名叫高源的人作手下骨干,接替李志民做同創集團的董事長。
北京東方太陽城公司是重慶信托的股東之一中國希格瑪公司的下屬公司,并非同創集團的股東,卻公開以新股東名義大肆處置同創集團的有效資產,包括辦理大量并不具有真實借款關系的抵押手續等,把同創集團的有效資產盡量抵押給重慶信托并抽走同創集團及其下屬公司財務賬目上對重慶信托不利、對翁振杰及其同伙不利的原始資料,修改或者調整財務記錄,掩蓋其罪行。翁振杰不花任何代價,不僅輕易地鯨吞同創集團價值數億元的資產,而且一箭雙雕掩蓋了罪行。
2009年1月,翁振杰讓我去深圳逃債,說同創集團的事情整個由他來處理。與此同時翁振杰卻趁我不在重慶之機,安排重慶信托給市政府寫報告,謊稱同創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張明渝“出逃”,不知所蹤,欺騙市政府有關領導同意重慶信托和北京東方太陽城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強行“重組”同創集團。我于2009年3月回重慶,翁振杰及其同伙已霸占了整個同創集團。
四、恐嚇威逼,暴力收債。
2009年4月,我向市委市政府打報告揭露翁振杰及其同伙。翁振杰通過市金融辦看到這份報告,大怒,大罵我告他的狀,說我不得有好結果,必須給他挽回影響。第二天,翁振杰的同伙楊云給我打電話,說我“膽敢對翁總不敬”,任何人都可以綁我、押我。下午,楊云的同伙戴克偉到同創集團找到我,威脅我立即歸還全部高利貸。到了晚上7點過,戴克偉和一個姓黃的黑老大派11個“平頭”一直跟著我,最后我向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派出所報警,警方來后才把11個平頭驅散。 2009年4月,姓黃的黑老大以要對我采取暴力進行威脅,強行帶我到了翁振杰在重慶信托的辦公室,強迫我給翁振杰道歉。翁振杰當著姓黃的黑老大的面,強迫我給他寫道歉信。后來姓黃的黑老大還追問過我幾次,問我給翁振杰的道歉信寫了沒有。2009年4月底的一個晚上大約11點,四個平頭在龍湖公園把我一頓暴打,說楊老大的錢你敢不還,把我前胸打至重傷,警方也取了證。
五、索要賄賂。
2004年,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天人公司因開發位于重慶江北區的“同創國際”項目,2007年,同創因開發位于高九路的“同創高原”項目,向重慶信托做了一個1.2億和一個3.5億的股權信托,實際上就是向重慶信托高息貸款1.2億和3.5億用于開發“同創國際”和“同創高原”項目。翁振杰故意在重慶天人公司貸款使用上人為設置障礙,以及借口其介紹了重慶銀瑞公司借款給同創,2004年開口向我索要45萬元,2007年底開口向我索要90萬元。我無力抗拒他的敲詐勒索,被逼無奈,不得不如數支付給他。該兩筆款項有同創集團的財務人員取款交給我的記錄,分別由同創集團的尹姓駕駛員和羅姓駕駛員開車送我到錦繡山莊E21幢翁的住所,均由翁振杰家羅姓保姆開門讓我提著裝錢的包,當面交給翁振杰。翁振杰收到索賄款項后,立即同意重慶天人公司可以使用重慶天人公司自己賬上的錢,以及不再提介紹重慶銀瑞公司借款給同創的“好處費”一事。
六、翁振杰幕后指使圍攻民生銀行。
2008年10月,發生同創集團部分員工、施工單位民工到民生銀行重慶分行營業部進行圍堵的嚴重事件,這一建國以來重慶市絕無僅有的事件,是翁振杰指使和強迫的。翁振杰要幫同伙收回放給同創集團的高利貸,見對我恐嚇威逼我也拿不出錢來還高利貸,就打起了民生銀行的主意。翁振杰知道同創集團在民生銀行的賬上還有幾千萬元的現金余額,就對我說“你去民生銀行鬧,他們就會幫你還債”,還說“去鬧的人最好多一些,把施工單位的民工也弄一些去鬧,效果會更好些”,“不去鬧就自己還債”。翁振杰是“鬧”民生銀行的幕后指使人。翁振杰策劃了整個“鬧”民生銀行的非法活動,他兩次在他辦公室對我、吳浩風和陳茂康(同創集團財務總監)說,民生銀行收的是“砍頭息”目的是回避銀監會,因為民生銀行貸款5億,期限三年,除正常貸款利息,放第一筆款就先扣6000萬元,實際只放4.4億,此是違規行為,民生銀行不敢聲張,一鬧他就會服軟。他企圖通過這一“鬧”和“圍堵”,迫使民生銀行同意把封閉運行的貸款資金支付給同創集團,以便同創集團盡快償還欠他團伙的高利貸。
蒼天在上,天網恢恢。翁振杰是埋得很深的“流氓經濟”“金融黑社會”頭目,本人在此實名揭露,不僅為我個人呼吁,更是為三千萬重慶人民夢寐以求的美好明天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