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勁嘉股份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在2010年7月被證監會深圳稽查局立案調查以來備受投資者關注,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樁人為設局、請君入甕從而操作股價意圖獲利的惡性事件。一般情況下,人為設局操作股價的事件是神龍見首不見尾,但一名美國煙草商弗來德的控訴揭開了事件一角。近期弗來德再一次向《證券日報》透露,相關監管機構仍在積極調查此事。另外,勁嘉股份的高管層也出現了一次大的震蕩。有市場人士認為,一旦調查結果出來,勁嘉股份或許將迎來投資者的訴訟潮。
勁嘉股份股東暗戰添變數:
大股東派系全面“換血”管理層
“二當家”何去何從?
■ 本報記者 謝 嵐
2011年1月4日,勁嘉股份(002191.SZ)公告表示,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第三屆經營管理層成員的議案》。
公告顯示,勁嘉股份董事會決定聘任聘任張明義先生為總經理;侯旭東先生、張森先生、李德華先生為副總經理;蔣輝先生為董事會秘書;富培軍先生為財務負責人。其中張明義先生、侯旭東先生、李德華先生、蔣輝先生兼任公司董事。
記者查閱勁嘉股份新聘任第三屆經營管理層成員名單發現,與上屆相比,新班子可說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長喬魯予派系人馬。公開資料顯示,侯旭東與李德華皆為勁嘉股份公司第三大股東即深圳市世紀運通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各持有其14.28%的股份(董事長喬魯予持有剩余的71.44%的股份)。
而與此同時,自2010年12月6日起,勁嘉股份所有限售股已全部實現了流通。
隨之新問題又出來了:難道兩大股東間的暗戰就此打住了?從經營管理班子退出的莊德智是否會選擇退出并套現手中的股權?
“烏龍事件”
與股東暗戰有關?
公開資料顯示,勁嘉股份第一大股東深圳市勁嘉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為33.81%,勁嘉股份的董事長喬魯予持有其90%的股份;第二大股東太和印刷實業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為32.47%,副董事長莊德智持有其33.33%的股份;第三大股東深圳市世紀運通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23%,董事長喬魯予持有其71.44%的股份;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則非常分散。
也就是說,勁嘉股份董事長喬魯予和副董事長莊德智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的股權相差僅為6.57%左右。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莊德智一直與機構溝通密切,他希望能通過增發稀釋大股東的股份來達到控制者的地位。2009年9月11日莊德智與公司其他高層擺的那個飯局,與慣例不一樣的是,董秘沒參加,“董秘和大股東站的是一條線”。而在本報記者此前的采訪中,弗來德在中國的代理律師亦曾多次有過類似的說法。
公司高層之間這種頗為“微妙”的關系也可以從董秘蔣輝此前對外就公告“烏龍事件”的表態中窺得一二。2010年6月,《證券日報》記者曾采訪過蔣輝,當時他再三表示,當時此合作事項的洽談是由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莊德智和常務副總經理沈海祥負責,自己并未參與,只是負責進行相關信息的披露。
“公告(9月19日的公告)那天,事實上當時我們手上沒有任何資料,我曾提出來要看對方的商業登記證和煙標的樣品,但那時候沒有這個東西給我。”蔣輝曾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當時因為股價異動,而且市場上有傳聞,所以深交所要求我們當天出一個公告。而因為他們兩個(指莊德智和沈海祥,沈時任勁嘉股份常務副總經理,記者注)無論是在對董事會的匯報還是相關文件中,都一直說的是英美煙草公司,所以當時就此只好出了一個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兩大股東間的控制權暗戰被曝出,還有投資者提出一種猜想,若操縱股價屬實,莊德智如此大費周章地“設局”,或許就是急于獲取暴利來增加獲取增發和在二級市場上購入股份的籌碼。
管理層大換血 二股東何去何從
近半年的時間過去,雖然“烏龍事件”真相為何目前仍未出結果,不過勁嘉股份兩大股東間的暗戰卻于近日添了不少新變數。
2010年12月3日,勁嘉股份發布公告稱,自2010年12月6日起,公司4.59億股限售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1.52%)正式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解禁后,公司再無限售股。這也意味著,兩大股東持有的所有股份,目前都已經可以自由減持。
與勁嘉股份上一屆管理班子相比較,變化相當之大:公司董事長喬魯予不再兼任公司總經理,而是由原公司副總經理張明義升任總經理一職;副董事長莊德智不再兼任副總經理職務;沈海祥不再擔任常務副總經理;董事侯旭東此次兼任副總經理;原監事會召集人李德華則此次升任公司的董事兼副總經理。
這也就是說,副董事長莊德志已退出勁嘉股份的高管團隊,而董事長喬魯予派系的人馬已經成功換血經營管理班子。
這不禁令市場各方猜測紛紛:這是大股東成功逼退二股東,還是兩大股東和談休戰后達成的結果?限售股解禁后,莊德智是選擇退出上市公司,套現手中的股權,還是繼續增持股份盡力扳回一城——當然,這里有一個問題,就眼下的情況來說,莊德智能否順利減持手中的股權?
《證券日報》記者亦多次致電勁嘉股份董秘蔣輝與副董事長莊德智,希望就相關問題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時,一直未能得到回應。
這場控股權暗戰,接下來是日益明朗還是更加撲朔迷離?投資者只能無奈等待。
近日勁嘉股份“股價操作案”當事人之一的美國煙草商弗來德接受了《證券日報》獨家采訪
“道具”弗來德:已提供所有勁嘉“股價操縱案”證據
■本報記者 謝 嵐
《證券日報》曾自去年6月起連續就勁嘉股份烏龍公告事件進行過連續追蹤報道。
事件緣起于一名叫弗來德的美國煙草商,于2010年6月向監管機構揭發上市公司勁嘉股份(002191.SZ)此前的一起公告失誤事件,實為人為操縱,而這位美國煙草商在這起事件中被作為操縱勁嘉股份股價的“道具”,讓勁嘉股份副董事長莊德智等人從中獲得了巨額非法利益。隨后,去年7月底,勁嘉股份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書》。雖然公告并未說明因何事遭調查,但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應與前述涉嫌操縱股價事件有很大的關系。
五個多月過去了,盡管各方均仍未透露此案調查進展,但《證券日報》近日從弗萊德處得知,此案調查仍在進行中,我國的監管機構曾陸續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證據和證詞。
“他們(監管機構)說,已經掌握起訴他們(涉嫌股價操縱事件的勁嘉股份相關人士)所需要的所有證據。”弗來德告訴記者。
“烏龍”公告背后……
事情還要從2009年說起。當年9月19日,勁嘉股份公告稱,公司正在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接觸洽談為勁嘉股份提供煙標印刷的合作事宜。美國英美煙草公司是總部設于英國倫敦的一家國際性煙草企業。
無疑這是一大利好消息。然而,一個多月后的2009年11月6日,勁嘉股份卻發布更正公告,稱2009年9月19日對外發布的公告內容與事實情況出現差異,相關工作人員誤將對外合作方Native American Tobacco & Trading LLC——一家于2008年10月10日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注冊成立的公司當作了美國英美煙草公司。
如此重要的應該經過重重審核的對外合作文件,且兩家煙草公司的英文表述相差甚遠。因此,如此“失誤”令人費解。
不過,如果補上另一些后來被發掘出來的線索,或許就符合邏輯了。據《經濟觀察報》去年7月報道,2009年的9月11日晚,勁嘉股份包括莊德智在內的高層在深圳南山保利劇院附近宴請部分機構和市場人士。席間莊德智言之鑿鑿地透露了勁嘉股份與美國英美煙草公司合作的大好前景。
2009年9月14日,勁嘉股份開盤后直線式拉至漲停板,成交量是前一個交易日的7倍多,并在隨后有機構席位參與其中。據《經濟觀察報》前述報道稱,勁嘉股份在9月14日漲停之前,早有神秘資金潛伏。
2009年9月14日后,勁嘉股份繼續上行,一路由12元左右攀升至17元,并一直保持高換手率。
2010年6月,一個叫弗來德(Fredric·M·Panker)的美國煙草商——他正是那家Native American Tobacco & Trading LLC的經營者,跳出來指控勁嘉股份的“烏龍”公告實為人為操縱,勁嘉股份副董事長莊德智等人從中獲得了巨額非法利益。
勁嘉股份副董事長莊德智
被指操縱股價
弗來德在向《證券日報》記者提供的材料稱,事情要從2007年7月說起。當時,他的一位美籍華裔朋友李香農女士請求他幫忙去中國辦點事。弗來德因此到了沈陽,并經人介紹認識了中大正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韓偲銘。韓偲銘向弗來德稱自己的父親是沈陽煙草專賣局一位官員,可以幫他在中國開拓美國煙草生意。
2008年10月,弗來德再次來到沈陽,并通過韓偲銘結識了勁嘉股份的副董事長莊德智。弗來德表示,當時韓偲銘稱,將來經銷的美國香煙的煙皮,由中國最大的煙皮制造企業、上市公司深圳勁嘉彩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所以莊德智也參與了進來。為此,回美國后,弗萊德的公司還向韓偲銘的父親發送了十幾個不同的香煙樣品,并設計了煙盒。
隨后,“韓偲銘寫信告訴李香農說他需要我們到中國。他信中說他計劃把莊先生公司的股票價格搞上去,因此需要我們幫忙。”弗來德如此道。為此,他還提供了一份聲稱為韓偲銘的電子郵件截圖,表述中確實有把股價“搞上去”的字眼。
弗來德表示,那時他還接到過韓偲銘的電話,問他能否將他的公司叫成英美煙草公司,“我當即回答說不行!!!英美煙草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香煙經銷商,如果使用它的名字,我會有重大的麻煩。”
2009年10月27日,莊德智代表勁嘉股份與弗來德在深圳簽訂了框架合作協議。但等弗來德簽完協議回到美國后發現,勁嘉股份對外宣稱他的公司是英美煙草公司,其真名卻沒被提及。他同時得知,中國煙草是國家專賣的,對方根本沒法為他安排到專賣許可證。
“這時我才明白,韓、莊與我的一系列談判及簽約都是圈套,一步一步把我套進來,我成了他們操縱股市、非法獲利的道具。”弗來德稱。
對于這位美國煙草商的指控,莊德智隨后在回應深圳《晶報》時稱,弗來德是開皮包公司的美國窮光蛋,他如此作為的目的就是敲詐一筆錢回美國。他還透露,弗來德的那位朋友李香農曾以幫助他聯系弗來德為由向他索要了5萬美金。
對此,弗來德承認,他后來知道李香農拿了莊德智5萬美金,但他沒從中得到一分錢。他說李香農并不是本土美國煙草公司的股東,連職員都不是,他只是請她作為朋友幫忙。
“道具”老外弗來德稱
監管機構已掌握大量證據
隨著媒體和市場各方對此事不斷追蹤報道和關注度不斷提高,2010年7月2日,勁嘉股份發布回應公告。該公告稱,公司上市以來,公司以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未買賣過公司股票,未委托他人買賣過公司股票,也未為任何第三方買賣公司股票提供財務幫助。
從此前的“公告失誤說”到這時的“公司無關論”,勁嘉股份方面的公告都一直頗為“輕描淡寫”,但已經被忽悠過一遍的投資者此時顯然已經不愿輕易上套了。
到了2010年7月26日,中國證監會一紙《立案調查書》也徹底打消了上市公司試圖將此事一筆帶過的念頭。《立案調查通知書》中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深圳稽查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立案調查。
目前,自勁嘉股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已經過去四個多月。不少投資者也非常關心,監管機構目前調查進展如何,事實真相何時才能水落石出。
近日,本報記者再度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弗來德。他表示,除了在中國期間,監管機構曾向他深入了解過情況,在他回美國之后,監管機構相關人員也一直通過他在中國的律師和他保持著較為密切的聯系。
“兩周前,中國監管機構又詢問了我一些問題,我通過電子郵件回答了。”弗來德道,“他們(監管機構)向我保證,已經掌握起訴他們(涉嫌股價操縱事件的勁嘉股份相關人士)所需要的所有證據。”
弗來德同時還向《證券日報》記者提供了四張照片,稱這是他近期又向中國監管機構提供的部分證據。記者看到,這些照片多為弗來德在中國期間和勁嘉股份談判和簽約時的留影,其內容至少可以說明弗來德確實和勁嘉股份及公司相關人士有過商業往來和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事件中頻頻被各方提起的那位牽線人李香農女士,應該說參與了事情的整個過程,并掌握著眾多關鍵的證詞和證據。但事發后,莊德智稱她借故向其索要了5萬美金;而弗來德則指控,莊德智等人之所以給李香農這筆錢,就是為了要求她幫忙向中國監管機構隱瞞真相。“不過,中國的監管機構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并不信任她是一位可信的證人。”弗來德在給《證券日報》記者的回郵中道。他同時表示,目前自己對這一案件的結局非常樂觀。
著名證券維權律師鄭名偉稱——
勁嘉股份“操縱股價”
一旦定性,投資者可以索賠
若認定是上市公司的問題,被告就是上市公司;如果是個人,那就控告個人
■ 本報記者 謝 嵐
“從目前這些信息來看,確實存在著操縱股價的嫌疑。”
去年12月28日,著名證券維權律師鄭名偉就勁嘉股份“烏龍公告”事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表示。
如果最后操縱股價證據確鑿,哪些人需為此事負責呢?
從目前來看,即便那位美國煙草商弗來德,亦一直以來只是將指控矛頭對準了莊德智等個人。而從上市公司方面的反應和對外公告的態度來看,也是希望能夠與此事劃清界限。如關于涉嫌操縱股價事項,勁嘉股份僅公告表示,公司董事會組織公司及下屬公司進行了自查,自公司上市以來,公司以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未買賣過公司股票,未委托他人買賣過公司股票,也未為任何第三方買賣公司股票提供財務幫助。
“上市公司很難從這件事理摘清關系和責任,沒有上市公司,就沒辦法這樣輕而易舉地把這個事情這樣公告出來,以及處理其他一些事情。我覺得很難靠個人完全來操縱此事。”鄭名偉律師認為。
而事實上,從目前弗來德方面提供的照片等證據也可以看到,至少莊德智是代表勁嘉股份公司和弗來德簽定的框架合作協議。
鄭名偉律師還指出,這類事件中并不排除最后個別人被推出來“頂罪”。
而有意思的是,在勁嘉股份“烏龍公告”事件中,2010年2月11日,深交所曾以勁嘉股份披露公告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公司沒有及時進行更正為緣由,給予勁嘉股份通報批評的處分,同時對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莊德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沈海祥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喬魯予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此,后來弗來德在向《證券日報》記者提供的資料中表示:“他們把所謂‘誤會’的責任推到沈先生身上,他是整個勁嘉公司的總經理(指的是副總經理沈海詳,記者注),幾個月后就要退休了。他們還把一個不知道內情的秘書拉進這個陰謀。沈先生沒參與過我們的會談,但奇怪的是他卻對整個事件負了全部責任。”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鄭名偉律師向記者表示,如果證監會確證了股價操縱事件,中小投資者可以進行維權要求賠償。若證監會認定是上市公司的問題,被告就是上市公司;如果是個人操縱股價,那就控告個人。
根據《證券法》第十一章第二百零三條,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他們操縱股價屬實,到時候其非法獲利除了賠償股民損失,剩余將被沒收,同時還將被處以非法獲利1-5倍的罰款。”鄭名偉律師解釋道。
美國煙草商弗來德提供的“計劃把莊先生公司的股票價格搞上去,因此需要我們幫忙”的郵件資料
投資者不是“傻瓜”
監管監督更不是“浮云”
一家上市公司的對外合作項目,從接觸洽談到簽訂協議,結果最后卻搞不清楚自己的對外合作方到底叫什么;沒有任何可信的文件材料的證明,能夠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重要合作事項的相關信息就輕易地通過重重審核向投資者宣布。
勁嘉股份的“烏龍公告”事件不免令人感慨,這到底是挑戰投資者的智商呢,還是無視投資者的智商。而此前,也有媒體引用一位私募基金負責人的這樣一句話來評論這一事件——“這是一個很低劣的莊家游戲,早就過時了”。
然而,雖然很早就有不少投資者對勁嘉股份的烏龍公告和股價異動提出質疑,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質疑終究只能是質疑。
不過,正如近日本報評論所說,“真理就像充滿了氣的皮球,即使別有用心的人想把它按入水中,卻無法令其石沉大海”。當美國煙草商弗來德突然露面揭發指控,當各路媒體持續追蹤真相,堅持履行輿論監督的責任,曾隱藏于水下的冰山,就此越來越多地浮上水面,顯形與太陽之下。
至于監管機構手中的“利劍”,更不可能是“浮云”。我們相信,隨著監管機構的深入調查,“烏龍公告”的謎底終將揭開。我們期待著,投資者更是企盼著。(謝 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