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第九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 > 正文
新浪財經訊 12月18日消息,上市公司獨董在普通人眼里是個體面而又實惠的職務,但數據顯示同為上市公司獨董,其待遇千差萬別,最高一年130萬元,最低僅1800元,差距最高超過720倍。而對獨董的處罰以公開譴責為主,相關機制有待完善。
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銀在第九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上透露,中國6000多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報酬,主要是以現金形式給年費和車馬費,但薪酬差異非常大。
以2009年為例,薪酬最高獨董一年可以拿到130萬,最低的僅能拿到1800元。薪酬分布上來看, 1- 5萬元為主流待遇,占了所有獨董的60.70%,5-10萬占28.42%,從行業看,金融、保險業獨立董事的薪酬遠高于其他行業。
胡汝銀表示,目前我國并無直接針對獨立董事的法律責任,因此獨立董事在法律責任方面和一般董事是相同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處罰措施分析,以公開譴責最為常見,達到33件,占處罰總數的64%;警告處罰居次位,合計達到16件,占比為32%,罰款主要是證監會的罰款,罰款的區間是3萬到5萬,僅有一例是10萬,當然在這之前也有一些是罰款達到10萬塊錢的例子。
2001年8月-2009年底, 454件針對違規上市公司的處罰事件中,涉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處罰事件共計52件,占全部處罰事件的11.5%。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為獨立董事違規發生頻率最高的原因,占處罰總數的75%。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舞蹈性陳述為發生頻率次高的原因,占處罰總數的28.8%。
對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處罰措施方面,以公開譴責最為常見,達到33件,占處罰總數的64%;警告處罰居次位,合計達到16件,占比為32%。罰款主要由證監會執行,區間是3- 5萬,僅有一例達到10萬。(王霄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