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李 坤
本報訊 華發股份(600325)今日公布大股東珠海華發集團有限公司《關于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建設控股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及承諾》。
據介紹,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公司是華發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珠海鏵創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是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的開發主體。目前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公司以公開出讓方式取得了兩塊土地使用權,即位于珠海市十字門商務區馬騮洲及北山咀用地。
據了解,整個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分為北部片區、南部片區和功能區三部分,首期項目計劃今年12月奠基。全面建設完成的時間達15-20年,整個項目計劃投資300億元。
該項目被寄希望于比肩上海陸家嘴、天津濱海新區。建成后預計該區總建筑面積將達1100萬平方米,其中商務辦公占45%,商業配套及商務公寓占55%,容納就業人口20余萬人,居住人口8萬余人。
華發集團表示,目前該地塊僅用于滿足十字門商務區建設資金的融資目的,華發集團目前并沒有對該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計劃,未來華發集團及下屬企業也不會自行對該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若將來對該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華發集團將嚴格履行此前對公司所作出的相關承諾;位于珠海市南灣大道東側、希望之星學校南側用地,該項目是市政府要求十字門公司為完善珠海市城市功能和營造十字門商務氛圍所實施的首期項目,華發集團認為,該項目開發建設將不會與公司目前所經營的房地產開發業務構成競爭。
除上述兩地塊外,在未來十字門商務區開發過程中,若華發集團及下屬企業繼續取得任何可能與華發股份所從事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形成競爭的項目或土地使用權,華發集團亦會將該等項目或土地使用權通過托管、合作方式交由華發股份開發或以華發股份為主開發,或按照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將該項目進行對外轉讓。
華發集團再次重申,將嚴格履行此前對華發股份所作出的全部承諾,避免與華發股份所從事的業務發生同業競爭。如因華發集團違反上述及此前所作出承諾而導致公司或其股東權益受到損害的,華發集團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