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對2007—2008年通過環保部環保核查的上市公司進行督查后發出通報,紫金礦業、晨鳴紙業等11家上市公司因為存在嚴重環保問題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較大環境風險被通報批評。這些公司不僅背離了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應誠實守信的原則,而且放任環保問題可能釀成重大的環境風險,污染環境,損害投資者利益。
本報特意選取了都是再度上榜的紫金礦業和晨鳴紙業作為標本分析。環保整改承諾為何成為一紙空文?強調粗放型、逐利型經營,環保守法意識淡漠,存在應付心態和僥幸心理,為何置廣大投資者利益于不顧?
特約記者 王飛丹 發自上海
國內第一黃金股再陷環保泥淖。半個月前,國家環保部對2007-2008年通過環保部環保核查的上市公司進行的后督查情況發出了通報,點名批評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1899.SH,2899.HK,下稱“紫金礦業”)等11家上市公司,稱其存在嚴重環保問題尚未按期整改。
在被通報批評的11家公司中,紫金礦業旗下有7家公司出現環保問題,居于通報榜首。而分散在湖南、新疆、福建等地的這7家公司所涉及的環保問題均與尾礦處理有關。
紫金礦業董事長陳景河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正在積極處理,在之前的半個月內已整改了一部分,其余部分一定如期整改完畢。
然而,紫金礦業的股價并沒有因為上市公司的積極態度及整改承諾而止跌。
紫金再陷環保門
這并不是紫金礦業第一次出現在通報黑名單中。早在2008年,紫金礦業就因環保問題差點無法上市。而此次被通報批評正是因為遺留的環保問題未徹底整改而再次中招。
上世紀90年代,紫金礦業依靠紫金山金礦逐漸發跡。然而,其“先發展,后環保”的模式讓不少官員騎虎難下。2003年紫金礦業成功在香港上市后,2008年本打算回歸A股市場,但剛折回內地股市就遭遇了一道全新的“環保坎”:2008年1月9日,證監會發文《關于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IPO申請申報文件的通知》,明確對保薦人提出,重污染行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應當提供國家環保總局核查意見,未取得相關意見的,不受理申請。
2008年,環保總局首次發布對37家上市公司的環保審查結果,對其中10家不予通過或暫緩通過上市核查,紫金礦業就是其中一家。當時,紫金礦業新收購的湖南衡陽尚卿礦業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環保基礎較差,曾存在環保問題,為此被環保總局卡住,被要求整改。紫金礦業將這5家公司停產整頓,并補辦了環保手續,同時承諾進行整改,最終才得以上市。
但兩年后,當環保部核查時,紫金礦業當時的承諾宛如一紙空文,并未完成所有的整改。事件曝光后,不少投資者憤而離場,紫金礦業繼2008年后再次深陷環保泥潭。
對于此次通報對公司股價以及形象的影響,紫金礦業董事長兼總裁陳景河略顯無奈地對時代周報記者說:“我們企業的環保標準在行業內一直處于上等水平,這次被通報批評我很意外。
礦業屬于重污染行業,如果要找出一些環保問題,也是在所難免的。”陳景河稱公司正在積極處理,在之前的半個月內已整改了一部分,其余部分一定如期整改完畢。
尾礦的環保大問題
既然在半個月內可以整改完成的項目,為何紫金礦業卻從2008年拖到了2010年?“出現問題的都是紫金礦業旗下的小企業。部分企業都是集團剛剛接收兼并而來的,整改尚需時日。” 紫金礦業副總裁李四德對時代周報記者解釋說:“環保部從去年11月就開始核查,我們也與環保部當場交換了意見,并做出了相應整改。”
但李也承認:“當時企業屬于基本整改,并未徹底整改,這也是這次我們因歷史遺留問題被點名批評的原因之一。而且紫金礦業的企業很多,且分散較遠,在環保整改過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內部管理問題。”
陳景河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紫金礦業的環保投資占到每個項目總和的15%左右。而李四德也稱環保是紫金礦業的基礎工作,公司在總部設有安全環保處,且每個下屬企業也設有安全環保處,環保機構很健全。陳景河不斷向記者強調,被通報的都是些細節問題,并非很難治理,也不會造成重大污染問題。
而陳口中的細節問題,其實就是尾礦處理,也就是紫金礦業7家被通報的公司所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礦業的排污處理中,水和固廢是兩大排污類,而尾礦則屬于固廢。
尾礦處理是礦山生產的重要環節,也是選礦廠建設和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旦處理不當,容易造成環境污染。
中國科學院環保專家鄭鵬博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尾礦中含有重金屬和有機藥劑等物質,如果處理不當,尾礦對環境的影響將是持久性的。如果尾礦不慎滲入土壤或水源,將會影響人類的生態環境。”鄭鵬向記者強調,尾礦處理并非小問題,而是礦業環保的大問題。
為何在環保專家口中的大問題,到了紫金礦業老總的口中卻成了細節問題呢?
福建省一位著名的工業排污專家張教授向時代周報記者透底說:“國內礦業環保處理一直不規范,企業早就習以為常。開采幾十噸的礦才可能挖到一克金子,那么就有大批量的尾礦需要處理。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尾礦處理系統,企業的投入非常大,動輒幾千萬。這對于像紫金礦業這樣的大企業而言都是一筆負擔,更何況那些小企業?”
根除還需多手助推
紫金礦業董事會有關負責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此次公司雖然被環保部通報,但暫未收到環保部其他處罰或罰款通知。張教授也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稱:“國內企業的環保違法成本過低,對一些大企業而言不痛不癢,威懾力不夠。相比建立一套完善的尾礦處理系統幾千萬的高價,企業在出現環境污染問題時所受到的責罰和處罰代價要小很多。”
國家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曾指出:“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環境準入機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環保監管依然缺乏,導致某些“雙高”企業或利用投資者資金繼續擴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資后不兌現環保承諾,環境事故與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
因此,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披露環境信息,不僅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改進環境表現,更有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正因如此,2008年環保部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以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須根據環保總局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環保核查意見將作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
雖然這一“綠手”助推了上市公司的環保監管,但要監管所有的上市公司也存在一定困難。“上市公司的環保監管制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除增強環保意識外,重污染行業發展模式的探究值得深思。”上海東華大學環境學院一位教授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不少地區‘先發展、后環保’的模式雖然發展了經濟,但也增加了今后環境整治的成本。‘發展與環保’并進的模式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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