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范德均給我們造成的損失花1億也挽回不了
每經記者 張亦帆 發自成都
近期,因實名舉報四川長虹“財務造假門”而被外界所關注的范德均再次成為輿論焦點。范德均已于5月20日晚在江蘇吳江市被警察抓捕,并被拘留在吳江市松陵派出所。對此,吳江市公安局有關人士回應稱,此次抓捕是協助四川綿陽警方辦案,目前,將范德均移交四川警方的相關手續正在正常辦理中。
前長虹員工范德均在2月25日實名舉報的長虹“財務門”事件至今已整整3個月。這90天里長虹公司除有過一次簡要的澄清公告外顯得相當沉默。長虹為何采取這種態度?壓力之下的長虹在其間又經歷了些什么?
網絡紅人的誕生
2010年2月25日,媒體刊出《被指虛增銷售收入50億 四川長虹10年財務迷蹤》一文,所謂的長虹“財務門”事件由此開始鬧得沸沸揚揚。范德均通過書面材料及博客網頁,正式及非正式地舉報長虹歷史財務問題,不斷在網絡中公布其掌握的各類歷史票據作為指證長虹的資料,并且聲明手中還掌握有更有分量的相關證據,擬等到觀察長虹的“態度”后再看看是否公開拋出。
隨著媒體與網友的關注,范德均一夜成名。其后,隨著幾個律師的力挺,特別是上海兩名律師又拋出“長虹涉嫌2008年隱瞞155億元利潤或同時虛增上百億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以實名身份舉報長虹的范德均一度成為挑戰大公司財務丑聞的“英雄”。
這樣的形象,與范德均10年前的經歷卻形成了鮮明對比。據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和綿陽市中院在2000年出具的一審及二審判決,范德均因“挪用公款炒賣承兌票并將利差據為己有”等違法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涉及金額達77萬元。2000年,范被判入獄7年。
或許是這樣一段經歷,包括“將視長虹態度再決定是否拋出另外的證據”等公開言語,讓范德均在實名舉報的過程中,被大量網友懷疑動機不純。范德均的新浪及搜狐兩個實名博客均開通了評論跟帖功能,而網友對其人其事的評價幾乎是一邊倒:大多數網友或批其人品,或懷疑其動機,或質疑其缺乏基本的財務常識。在這其中,部分持有長虹股票的投資者更是對范本人大爆粗口,甚至懷疑背后有幕后推手,目的在于做空長虹股票。這種觀點通過長虹公司內部也有所印證。據悉,身陷“財務門”事件之后,電話打到長虹相關部門要求咨詢的投資者頗多,包括一些基金經理。
不過,無論外界評價的褒貶,透過實名舉報及博客網頁,短短3個月間范德均無疑已成網絡紅人。特別是近日傳出被警方拘留的消息后,范德均再度被外界關注,而長虹公司也再度被公眾揣測,面臨巨大壓力。
關于房產證的內幕
在范德均博客上出示的一份房改房產權證申請書的長虹官方批復文件,也有被用作指證長虹的證據之意,這讓該文件批復者之一的長虹資產管理部部長楊軍哭笑不得。
這份有范德均親筆簽名的申請書落款日期是2009年5月25日,而楊軍在同年6月9日簽下了這樣的意見:“鑒于其本人早已離開公司,擬同意公司協助其辦理產權證,但請法務部協助要求其不得作出任何有損長虹利益的行為。”其后,楊軍的上級主管在6月11日簽署了同意意見。
楊軍回憶說,數月前范德均曾遞給他一份資料,也就是后來范向媒體公布的內容。范攜此材料找上門的目的是希望楊軍能在公司內部幫其找領導說話,希望長虹能幫其翻案,如不能翻案則長虹要給予經濟補償。
當時楊軍曾如此答復:“你講長虹1998年的事,公司也認真核實過,你講的與公司當時的實際情況不符。另外,司法機關通過一審二審定案,如果你認為有什么問題,應該找司法機關,公司又沒有什么過錯,不可能幫你翻案,也沒有能力幫你翻案,更不可能給你補償。”
其后,范德均為此又找過楊軍幾次,楊軍覺得其所言毫無道理可言,便沒再理他。范德均找楊軍要房子則在此后。楊軍說,那套房子是以前的福利房,房子大約是1993年分的,產權證是陸續辦理的,后來范德均就去服刑了。后來長虹征求了公司工會的意見,辦理了房產證相關手續,最后是他母親來公司取的房產證。
副總一天接60個詢問電話
2月25日,當范德均揭開長虹“財務門”事件的大幕之后,長虹公司立刻陷入激流涌動的輿論漩渦。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譚明獻回憶說,那一天自己接到了不少于60個電話,多是詢問長虹是否真有財務丑聞,而許多股票投資者更是急切關心長虹股價由此可能受到的影響。
在“財務門”事件報道初期,不僅有大量媒體開始懷疑長虹在歷史財務問題上的誠信態度,更有大量網友直接判定“長虹肯定有問題”。
2月26日,長虹發布澄清公告。但此時負面效應已經形成,一則簡要的澄清公告無法對范德均所指認的問題一一回應,因此這份公告對長虹而言,更多在表明立場與態度,對于完全糾正輿情趨勢,難有多少補益。
其后,隨著范德均進一步拋頭露面,一些律師也開始表態支持,甚至有人拋出“2008年長虹涉嫌隱瞞155億利潤”之類的重磅炸彈。更讓長虹難受的是,兩三個月里,范德均針對長虹連續提出五六個方面細涉幾十個問題的指控,長虹即使有心釋疑,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范所指涉的“問題”年代久遠,查找相關會計檔案殊為不易,期間長虹更經歷金融、產業及國家會計政策等大環境的演變。
一時之間,長虹難以公開解答范德均的所有指控,便只能被動等待相關監管部門到長虹來核查。
1億元也挽回不了損失
核查與調查,兩者一字之差,但在相關程序要求上大有不同。對此,楊軍解釋說,“公司也希望監管機構來調查,還原事實真相,以前我們自己也核查過。”
據悉,媒體報道長虹“財務門”事件伊始,長虹認為由于《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公司的核心財務材料不能對外提供,否則違法違規,會計憑證則更不能對外公開。而在媒體報道初期,長虹曾想通過投資者見面會等形式進行公開回應,便礙于相關規定,仍然因難以操作而不得不放棄。于是,長虹選擇了等待,等待監管部門核查結束,并給出相關結論。當證監部門介入后,在長虹各個方位進行了全面核查,包括查看合同、會計憑證、詢證函等系列檔案。對此楊軍表示:“在核查過程中我們不可能知道結論,但通過他們的核查和長虹提供的證據,我們認為足以支撐說明我們在這件事情上的真實性,公司第一時間披露的信息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因為這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范德均近年來已數次舉報過長虹的“稅務問題”,對此國稅部門早有過相關調查。此次范公開所列的稅務舉報材料其實與過去提出的東西別無二致。稅務部門到長虹核查之后,很快得出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納稅情況正常,尚未發現有涉及指控業務范圍內的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的綜合結論。
相比之下,證監部門的核查則耗時較長,因為是初次調查,范德均對長虹的舉報亦屬信訪形式,證監部門針對其提出的“涉及22.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確認收入”、“重復記錄收入”等六大方面的舉報逐一核查并形成結論。
自相關部門的核查開始,以譚明獻為首的六七個長虹公司管理干部被抽調出來配合工作。譚明獻感嘆說:“2月25號以后,我們這些配合核查工作的人基本上沒有休息日。因為需要提供的資料很多,加起來有好幾大箱,十幾年前的東西,要一張一張地去找,非常費事。”
不過,讓譚明獻等感到難受的并非因核查而產生的相關資源消耗,而是“財務門”事件以來長虹所遭受的負面影響。“我覺得他給長虹帶來的負面影響應該過億,現在你花1億元廣告費也不見得能消除負面影響。”
未完結的恩怨較量?
盡管對未來各有說法,但雙方都表示出同一個意思:此事還未完。
譚明獻認為,從長遠來說,誠信對于企業來說是運營延續的根本。因此,當監管部門核查得出結論,證明長虹并無范德均所指控的問題后,長虹必將對范德均的做法采取法律手段。
“我們要向司法機關報案,要求追加其罪名,還要賠償我們的聲譽損失,這是我們必須做的,如果這個我們都不站起來做,那就真的證明你心中有鬼了。”譚明獻表示。
而范德均的妻子張李濤也表示:“對于我老公被抓,我個人感到很意外,很想不通。”對于范德均此次被抓的原因,張李濤稱,吳江警方稱是協助綿陽警方辦案,拘留的理由是“范德均多年前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張李濤覺得十分可疑的是,當時警察并未出示相關拘留的證件,而范德均因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早已服過刑,為何警方事隔幾年后又來抓人?
綿陽市公安局也對媒體表示,范德均因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案已于5月21日被公安部門拘留。綿陽警方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