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歡 ○編輯 劉玉鳳
中國證監會20日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四川圣達前總經理佘鑫麒內幕交易和短線交易兩項違法行為。據悉,該案是證監會通過環境證據和間接證據推論認定內幕交易行為的第一案。
據調查,時任四川圣達總經理佘鑫麒通過提前掌握2006年年報和2007年中報的“利好消息”,通過控制他人賬戶,提前建倉本公司股票,并于消息公布后賣出公司股票,兩次共獲利14多萬元。證監會認定,佘鑫麒上述行為違法了《證券法》關于禁止內幕交易和短線交易行為的規定,對佘鑫麒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7萬元。
本案的亮點在于證監會稽查部門通過環境證據和間接證據推論佘鑫麒的違法違規行為。在本案中,佘鑫麒不承認知悉內幕信息,也不承認利用他人賬戶買賣“四川圣達”股票。雖然其本人不承認實施了交易,但卻無法提供涉案交易非其本人買賣的證據。證監會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獲取了確鑿證據,最終認定佘鑫麒知悉內幕信息并實施了內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