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望
回歸A股上市20個月,紫金礦業(601899.SH,2899.HK)首次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
根據12月29日公布的整改報告,證監會福建監管局對紫金礦業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包括公司治理和規范運作、信息披露、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等4個方面18個問題。
引人注目的是,紫金礦業不僅存在信息披露多處不實,而且關聯交易相關金額也出現多次少報現象。
整改報告列舉的披露不準確事項,皆來自紫金礦業2008年年報。其中,紫金礦業向合營公司山東國大實際銷售金額14881萬元,卻只披露9776萬元,少了5105萬元,關聯方往來余額為實際預收山東國大1200萬元,但只披露482萬元,多達718萬元沒有披露。
而年報公布,公司已向上杭縣宏利工貿有限公司全額支付探礦權轉讓費用19800萬元,但實際僅支付17500萬元。
更有甚者,紫金礦業提出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年限為5-10年,可在實際核算中部分項目的攤銷年限卻為5-50年,并且合并報表編制采用的存貨會計政策為移動加權平均法,與披露的先進先出法不一致。
紫金礦業表示,上述問題將在2009年度報告中予以更正。
令人疑惑的還在于,紫金礦業在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面亦存在明顯錯誤。
2007年5月,公司上交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873萬元,根據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相關文件規定,該項保證金的本金及利息所有權歸采礦權人,本應作為長期債權核算,卻將其列入生產成本,造成公司帳面少確認一項債權。
與之相對應的是,2007年度和2008年度,應列營業外收入的1100萬元和300萬元環境專項資金補助,公司卻直接沖減生產成本。
同時,2008年6月,公司下屬子公司向自然人支付的咨詢費700萬元,并不屬于各項可辨認資產購買日的公允價值,公司又將其列入無形資產,而應歸集在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高管人員期權獎勵金,卻列入長期應付款中。
對于募集資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紫金礦業稱,按照監管意見,已安排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進行專項審計,并要求保薦人進行專項核查,對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安排簽署三方監管協議。
紫金礦業表示,整改工作計劃于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
不過,盡管存在諸多問題,證券研究機構卻對紫金礦業青睞有加,目前,共有21家機構對紫金礦業2009年度業績作出預測,平均預測凈利潤為40.97億元,平均預測攤薄每股收益為0.2818元,照此預測,其2009年度凈利潤相比上年增幅為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