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胡瀟瀅
“紫金礦業改制時存在賤賣國有資產的嫌疑。”一則消息,再次將造富的紫金礦業推至風口浪尖。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紫金礦業的股東們從這個名副其實的大金礦中,攫取了巨額財富,而這些財富是否取之有道,正在遭受各方面的質疑。
其實早在紫金礦業上市之初,就曾有人發布舉報信,稱“紫金礦業董事長及高管人員集體違法犯罪,將企業法人股個人化。”
昨日,紫金礦業董秘鄭于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紫金礦業不存在“賤賣國有資產”和虛報金礦儲量的問題。
從地質勘探員做到金礦董事長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陳景河畢業于福州大學地質專業,從1986 年至1992年任職于閩西地質大隊,是紫金山金銅礦的主要發現者和勘查組織者。1992年,即在陳景河發現福建上杭縣紫金山黃金礦后十年,上杭縣決定要開發這一礦山。
隨后,陳景河放棄了在福建地質礦產局的鐵飯碗,申請調職到上杭縣礦產公司任總經理,自己來開發紫金山金礦,陳景河的這一決定,為自己未來帶來了數億元的收入。
但當時紫金山探明的金礦只有5.45噸,在行業內被認為是根雞肋。1992年,曾進行開發性工業試驗未能盈利。當時接近陳的人士認為,盡管當時金的探明儲量少,但下面的銅已探明是特大型礦床。所以可以肯定,陳當時主要是沖著銅去的。
1993年上杭縣礦產公司更名為福建省上杭縣紫金礦業總公司,注冊資本為524萬元,經濟性質為全民所有制,公司主要業務為開發建設紫金山金礦。
1994年,紫金礦業總公司改制為福建省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性質為國有獨資。4年之后,紫金集團由國有獨資公司轉變為國有控股的有限公司。其中,上杭縣財政局以其擁有的紫金集團賬面凈資產6657萬元出資,占注冊資本的86.80%。
2000年,上杭縣財政局將其擁有的福建省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86.80%股權全部劃撥予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后更名“閩西興杭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2000年7月28日金山貿易注冊成立,根據工商檔案顯示,當時股東包括紫金集團工會委員會、上杭縣才溪鎮同康村委會、上杭縣舊縣鄉勁美村民委員會。
短短幾天之后,紫金集團工會委員會、上杭縣才溪鎮同康村委會分別與金山貿易簽訂轉讓出資協議書,將各自擁有的福建閩西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12.19%、1.01%股權全部轉讓給金山貿易。當時紫金的股東變成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和金山貿易。
同月,閩西興杭實業有限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新華都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7家發起人,發起設立福建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也正是在這復雜的股權轉讓過程中,出現了“將國資打折賣出”的質疑。
一場“打折狂歡”
2000年8月,紫金礦業改制,根據其他媒體披露,紫金礦業當時改制設立的入股標準是以8個月前的資產凈額折價,在此期間,紫金礦業的營業額和利潤大幅增長。
根據媒體報道,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匯編的《冶金工業志》表明,1999年末,紫金礦業擁有固定資產原值19933萬元,凈值14771萬元,利稅5327萬元。而紫金礦業官方網站公布的數字是,1999年生產黃金3010千克,實現利潤5180萬元。
如按福建省《冶金工業志》的數字,加上2000年上半年的盈利,紫金礦業的實際凈資產,改制時被隱瞞約40%。
除此之外,被大打折扣和嚴重縮水的不僅是改制時的凈資產,紫金礦業截至1999年10月31日的資產評估,其評估值和增值率也令人嘖嘖稱奇。
上市之初,資產評估報告書中紫金礦業的長期投資,其增值率竟-42.2%,而增值最多的無形資產,增值率只有13.86%。
但此后8年,紫金礦業購入的探礦及采礦權、土地使用權的原值,如充氣般迅速膨脹。并且,在改制時,雖然包括探礦及采礦權、土地使用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評估值僅為3901萬元,但之前國家在此投入的地質勘查費用就高達6000多萬元。
2000年8月31日,改制后的紫金礦業,興杭國投、金山貿易的持股比例分別減少44.7%和28.1%。改制后,興杭國投失去了國有絕對控制權,讓民營資本和自然人以表面看與興杭國投同等的代價,而陳發樹、柯希平等人完成了一本萬利的潛伏。
然而,紫金礦業董秘鄭于強昨日在電話中向記者表達的憤慨,表示當時的評估和數字不能用來說明現在的問題。
備受爭議的股權激勵
除了改制過程中,紫金礦業被質疑存在國資流失,陳景河從經理人向股東身份的轉變,也稱得上是資本市場造富神話的典范,而使得這個典范成功的,卻是金山貿易與其簽署的《股權激勵書》。
紫金礦業招股說明書顯示,陳景河與金山貿易在2002年2月1日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依據上述協議,2004年7月12日,金山貿易將持有的紫金礦業600萬股轉給了陳景河,每股0.1元/股。2006年,類似的轉讓兩次出現,陳景河以同樣的價格再次拿下4167.52萬股。另外,上述股權加上新華都百貨向陳景河轉讓的股權,在本次發行前,陳景河已經持有紫金礦業11459.40萬股,其總共花費的購買成本僅為735.28萬元。
在今年6月,陳景河減持2759.4萬股股票,此次套現金額就高達2.5億元,而其身價更是高達十數億元。與此前成本相比,可謂“一本萬利”。
但是此股權激勵書卻備受質疑,0.1元/股的價格遠遠低于紫金礦業當時在香港的股價。
那么為什么價格這么低?在紫金礦業上市之初,曾有人給當地稅務機關發舉報信稱,“那份作為定價依據的《股權激勵協議書》系偽造,而這樣做,是為偷稅做準備。”
雖然此后,當地稅務部門曾專門發布澄清,表示紫金礦業并無偷稅問題,但是無論陳景河和金山貿易當年發生了什么,目前可以確認的是,陳景河借道金山貿易,掌控了巨額財富。
同時,令人回味的是,上市之初,紫金礦業的高管們多位曾供職政府部門。副董事長劉曉初曾任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股份制與證券管理處處長。董事柯希平是廈門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及泉州市政協委員。獨立董事林永經曾任福建省資產評估中心主任,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福建省財政廳副廳長。獨立董事蘇聰福曾任安徽省冶金工業廳副廳長兼安徽省黃金公司經理、安徽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冶金行業辦主任、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助理巡視員。監事會主席鄭錦興曾任上杭縣財政局副局長、局長、上杭縣副縣長;林錦添曾任中共上杭縣委常委、縣人武部部長、上杭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上杭縣人大常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