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宏斌 ○編輯 裘海亮
原雙環科技董事長吳黨生涉嫌受賄一案,14日在湖北荊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從2001年至2008年間,吳黨生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514萬多元。法院未當庭宣判。
吳黨生涉嫌職務犯罪的消息在今年8月份曝光。當時湖北省紀委通報了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吳黨生位列受到通報的6名廳官之中。2007年,56歲的吳黨生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并內退。2008年下半年,湖北省紀檢部門對其調查,當年底,吳黨生被批捕。
據檢方指控,吳黨生涉嫌最大的受賄來自房產商人鄒某,總額達350萬元。2003年,雙環科技準備轉讓旗下武漢新恒基公司。鄒某欲購買,便分3次送給吳黨生共計300萬元。最后,鄒某如愿以1.58億元購得該公司,一年后轉手牟利1.41億元。另外,吳黨生還以公司名義幫助鄒某低價購地,收受鄒某賄賂50萬元。2006年,吳黨生在轉讓武漢雙環房地產公司股權過程中收受另一商人陳某賄賂100萬元。同時,吳黨生在任職期間還利用職務便利,為商人吳某謀取利益,收受一套價值62余萬元的別墅。而吳某在5年內共向雙環科技銷售價值1.4億多元的重油。
庭審中,吳黨生對檢方的指控大多表示否認。如對鄒某所送的300萬元,吳黨生承認收了這筆錢,但辯稱未為鄒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