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律師將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證券時報記者 黃 婷
本報訊 昨日,交大昂立(600530)原總裁、“昂立1號”保健品創始人蘭先德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出庭受審,同時受審的包括原交大昂立副總裁范小兵和葉文良。檢方指控,蘭先德利用國家工作人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人民幣4753萬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71萬余元,挪用公款9000萬元。庭上,蘭先德對這三項指控持堅決否認態度。
據檢方指控,2002年,上海市松江區中山街道以人民幣6804萬余元將下屬企業上海茸北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后更名為“昂立地產”)轉讓給交大昂立及葉文良等11名自然人。轉讓后,交大昂立在茸北房產中持股80%,11名自然人持股20%。2003年1月茸北房產擬增資擴股。蘭先德等決定交大昂立放棄增資權,增資800萬元全部由自然人股東認購,交大昂立持股比例因此降至48%。經評估,茸北房產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為1.48億余元,交大昂立因放棄增資權實際被侵吞資產為4753萬余元,而蘭先德和葉文良從中各占有685萬余元。
其次,2003年,上海捷捷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敏將其所持捷捷公司50%股份分給蘭先德、范小兵。葉文良得知后要求參股,并支付440萬元,作為他與蘭、范等人20%股權的參股款。此后,朱敏以分紅、借款等名義支付了2568萬元給蘭先德等三人。檢方認為,蘭先德伙同范小兵共同收受捷捷公司分紅中未出資的30%股權部分,共計1571萬余元,屬受賄;蘭先德等將交大昂立下屬的諾德公司5500萬元資金借給捷捷公司用于地塊開發,屬挪用公款。
此外,檢方還指控,2004年間,蘭先德、葉文良參股的上海藍鑫投資有限公司以每股3.5元收購1000萬股茸北工貿名下部分交大昂立法人股。在蘭先德等人的操作下,3500萬元股權轉讓款由交大昂立和昂立房產代付,后藍鑫公司又將此筆款項歸還給兩家公司。檢方認為,3500萬元股權轉讓款也屬挪用公款行為。
對于檢方的三項指控,蘭先德完全予以否認,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和蘭先德辯論激烈。蘭先德表示,雙方簽署備忘錄明確茸北房產改制后應為“民營控股”、“注冊資本達到2000萬元”,故交大昂立持股2003年1月降為48%,并非存心故意不讓交大昂立增資。一位接近辯方的法律人士表示,一份較權威的鑒定報告確定茸北房產的凈資產2005年才達到1.21億元,但檢方的評估報告卻認定昂立房產在2002年底前就已達到1.48億元。
另一較大爭議在于蘭先德的主體身份問題,蘭先德是否仍算上海交大的人,對本案的定性很關鍵。一位辯方人士認為,蘭先德的個人主體身份應當是停薪留職人員。蘭先德自1993年受交大委派任中美合資天王生物公司總經理,但自1997年起,蘭先德并非系受上海交大委派任職,故不應被視為“國家工作人員”。
據悉,由于案情復雜,此案將擇日再次開庭,知情人士透露,蘭先德等三人的律師將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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