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一蕙
華夏建通今日宣布,原定于2009年4月27日披露的2008年年報及2009年一季報將延遲至4月30日披露。公司表示推遲的原因系負責公司年度審計的中喜會計師事務所未如期出具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公司同時披露,日前接到持股49%的參股公司鐵通華夏電信有限責任公司書面通報,鐵通華夏對其資產真實性進行了內部核查,認為不存在出資不實情況。此前華夏建通曾披露,監管部門立案調查過程中發現了三起訴訟,關系到鐵通華夏資產的真實性。
經鐵通華夏內部核查,鐵通華夏原股東北京華夏建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后更名為華夏建通科技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建通集團)于2002年4月以實物出資方式向鐵通華夏注資39198.12萬元,鐵通華夏注冊資本由原來的9980萬元增資為49178.12萬元。建通集團用以增資的實物資產為上海—福州—廣州干線光纜線路和上海市城市光纜線路。
上述資產投入鐵通華夏后,2002年3月,鐵通華夏與中國鐵通簽訂租賃合同,中國鐵通向鐵通華夏承租東南沿海干線光纜線路,即承租“廣州-福州-上海”干線光纜線路15年,年租金600萬元。
鐵通華夏在通報中表示,上述資產的買賣、租賃和營運收入均實際收入到鐵通華夏,維護、遷改和營運費用也均實際由鐵通華夏支出,以上所有事實都有相關文件和款項的財務憑證。綜上所述,上海-福州-廣州干線光纜線路和上海市城市光纜線路是鐵通華夏的實際資產,不存在出資不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