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投資者矚目的攀鋼系重組的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今日進入第五個申報日,根據攀鋼系三家上市公司日前發布的現金選擇權實施公告,首次現金選擇權的申報期為4月9日至4月23日。
根據深證證券交易所的公開信息顯示,截至4月13日收盤,攀鋼鋼釩的凈預受現金選擇權戶數為20戶,股數為145636股,僅占總股本的0.0036%。而近日攀鋼鋼釩近日頻放巨量,也印證了部分大資金對鞍鋼集團提供的二次現金選擇權青睞有加。
回顧鞍鋼集團提供的二次現金選擇權,攀鋼鋼釩在2008年11月5日發布 《關于鞍鋼鋼鐵集團公司確定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及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現金分紅承諾的公告》,作為此次攀鋼系重組的現金選擇權的第三方鞍鋼集團鄭重承諾:“于現金選擇權首次申報期截止日未全部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鋼鋼釩股東將取得第二次現金選擇權權利,并有權于首次申報期截止日起兩年后的特定期間按10.55元/股的價格行使現金選擇權,即按10.55元/股的價格將其所持有的攀鋼鋼釩股票出售給鞍鋼集團。”
在此公告中,攀鋼集團也同時承諾“在攀鋼鋼釩符合現金分紅條件并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潤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動人將向攀鋼鋼釩2008-2009年度股東大會提議分配現金紅利,分配標準將不低于每10股派發1.2元 (含稅),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動人并承諾將在審議該等事宜的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投贊成票。”同時提及“如在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期起始日之間,公司股票發生分紅、派息等情況,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將不進行除息處理。”
基于此兩項承諾計算的二次現金選擇權的綜合年收益率,以首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為基準將不低于6%。
作為中國最大的鋼鐵企業之一,鞍鋼集團的信用評級為AAA,是最高等級的信用評級。鞍鋼集團的資產、現金流等情況良好,有能力提供現金選擇權,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攀鋼集團的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攀鋼集團會履行現金分紅的承諾。相信,部分大資金對二次現金選擇權青睞有加是看重了鞍鋼集團、攀鋼集團有能力恪守已做出的承諾。 (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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