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應尤佳
千呼萬喚之下,“攀鋼系”整合的現金選擇權方案終于出臺。
“攀鋼系”三公司今日發布了《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換股吸收合并攀鋼集團重慶鈦業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現金選擇權實施公告》,實施公告對現金選擇權方案做出詳細說明。
公告顯示,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自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每個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時段。攀鋼鋼釩的首次現金選擇權價格為9.59元/股,攀渝鈦業為14.14元/股,長城股份為6.5元/股。未申報首次現金選擇權的有選擇權股東自動獲得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股東有權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 年4 月29日期間行使第二次現金選擇權。
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內,攀鋼鋼釩、攀渝鈦業和長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報期內已申報行權的股份可以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撤回申報并正常交易。申報預受現金選擇權的股份被司法凍結或強制過戶的,相應股份的預受現金選擇權申報會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