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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報訊(記者 覃秘)針對媒體質疑公司高管薪酬以及園區獎勵等問題,東湖高新昨日約見媒體,對各種疑問進行澄清和解釋,公司表示高管2008年不存在加薪的情況,所獲得的園區獎勵款與股改送股條件沒有關聯關系,不存在規避送股的問題。公司董秘李雪梅特別強調,公司絕不會做鐵公雞,并透露公司已有現金分紅計劃。
針對董事長年薪逆勢漲40%等問題,李雪梅解釋,領薪董事和高管人員2008年所領取的薪酬包含了2008年的基本薪酬和對2007年業績進行考核后補發的2007年考核薪酬,不存在加薪情況。
李雪梅介紹,襄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08年6月、7月分兩次獎勵公司共計3375.6萬元。該項獎勵款已計入了2008年營業外收入,并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列示,與公司股改送股條件“2008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低于50%”沒有關聯關系。
李雪梅表示,由于公司正在轉型期,新建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因此將盈利進行了滾動投資。目前董事會已對《公司章程》中關于利潤分配政策進行了修訂,規定現金分紅的比例在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原則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分配比例由董事會擬定后經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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