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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 田延茂
上市公司控股權轉讓之際,往往上演一場場精彩的資本游戲,好似魔術,神不知鬼不覺便完成“乾坤大挪移”。華陽科技(600532)控股股東華陽集團會摒棄此種惡劣行徑,以最大善意為其找個更好的東家?
分手前匆匆處置資產
2008年12月29日,華陽科技發布公告,稱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收購華陽集團部分土地使用權的關聯交易議案。
根據該交易,華陽科技以自有資金現金方式收購華陽集團部分土地(工業用地,土地面積為410482.3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為106481平方米,容積率為0.3)使用權,以截至2008年10月29日標的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值評估總額人民幣4207. 45萬元作為交易價格。
對此次交易的真實意圖,市場猜測較多。
有一種猜測是,這是控股股東華陽集團從上市公司融資的行為。其理由是華陽集團資金鏈極為緊張,已經到了“賣子”求生的地步。在2008年虧損的情況下,華陽科技居然舍棄最寶貴的現金,去換取一些不實用的土地資源,有些不合邏輯。
華陽科技方面對此的解釋是,控股股東華陽集團和華陽科技之間進行的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是為上市公司利益著想,而且符合證監會一直要求的充實上市公司資產的精神。
據《華夏時報》記者了解,在這之前,華陽科技一直租賃華陽集團的土地,沒有自己的土地資源。通過此次轉讓,華陽科技的資產得到了進一步的補充,變得較為完整。
華陽科技方面表示,這對華陽科技未來的發展是有利的。此次交易,也本著控股股東讓利上市公司的原則進行,上市公司購買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約為6萬-7萬元/畝,是當地市場價格18萬元/畝的三分之一。接下來也沒有進一步充實資產的打算。
但在目前土地交易較為謹慎及公司資金緊張的背景下,華陽科技這一交易是否真的劃算,還有待于市場進一步驗證。
股權“暗戰”
實際上,華陽科技控股股東轉讓股權已進入“暗戰”階段,暗流洶涌。
最近有媒體指出,為避免出現泰安市零上市公司的尷尬局面,地方政府有可能深度介入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一事,讓政府青睞的公司勝出。據接觸過泰安市國資委的投資界人士表示,該傳聞純屬子虛烏有。
泰安市國資委企業產權科董科長3月11日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說:“地方政府只有一個想法,就是企業能做大做強。只要做到這一點,至于是不是泰安或山東的企業,并不重要。”
華陽科技董秘辦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也持此看法。他表示,“華陽科技對潛在買家有兩點要求,一是要有實力,具有良好的技術背景,資金實力較強,能夠解決華陽科技發展面臨的資金緊張問題,同時可以很好地整合資源,把華陽科技做大做強。二是要講誠信,按照承諾,履行控股股東義務,做好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不侵占其他中小股東利益。至于新東家是否是本地企業,并不重要”。
對最近市場上瘋傳的意向企業,如新汶礦業、濱化集團、山東盛大以及神秘的湖南某企業等,華陽科技方面既未承認,也未否認;宣稱“公開征集”新東家要等山東省國資委批準后才可進行,目前相關文件才剛剛交付泰安市寧陽縣國資委審批,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華陽科技承認,這段時間,確實有很多同行或有實力的公司詢問過有關事宜,他們對華陽科技比較感興趣。
資產人員一個不能少
華陽科技董秘周忠表示,此次股權轉讓絕不僅僅是“賣殼”,華陽集團在呈送國資委的國有股權轉讓申報材料中提出,“新東家”必須保全公司主營業務。
這在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中,也是少見的。或許,華陽科技(600532)的做法,將標志著“借殼”、“單贏”時代步入尾聲,“買資產”、“雙贏”時代正在到來。
對于主營業務的概念界定,華陽科技表示,基本包括兩點,一是資產不剝離,二是人員不變動。
華陽科技的要求會不會太苛刻,以至于潛在買家會望而生畏?從一般經驗來說,很多面臨困境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都有人員臃腫、效率低下、優良資產少、財務黑洞多的問題。新東家入主后,大多會做較大的改革,如剝離部分不良資產、精減辦公人員。
周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高毒農藥等產品禁止在國內市場銷售,以及農藥產品出口退稅率下調等因素,大大影響了公司銷售收入的增長。
華陽科技還澄清,有關媒體報道的,華陽科技希望聯手新東家開發當地國內最大鹽鹵礦的報道不實。該礦已經“花落”他家,東家是華陽集團以外的公司,與華陽科技只有供應關系,沒有任何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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