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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魏玉卿
ST金泰(600385,收盤價3.19元)繼昨日發布公告正式確認公司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張新文被北京市公安局調查一事后。今日,公司再發公告稱,因公司與工商銀行濟南高新支行借款及新恒基地產擔保合同糾紛一案,公司接第四大股東北京新恒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恒基地產”)轉來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山東高院”)向其送達的有關《民事裁定書》。
裁定為結果為,法院凍結被執行人新恒基地產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64.26萬股,凍結期限一年;繼續凍結新恒基地產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220.464萬股,凍結期限半年。變賣上述被凍結的新恒基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合計284.724萬股,上述股票的變賣款項扣劃至山東高院賬戶。
公司之前信息顯示,早在ST金泰(于2001年7月23日上市)上市前就與上述銀行簽有6420萬元借款,且不能如期歸還,2003年,公司與銀行經協商重新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6420萬元,借新還舊,當時作為公司第三大股東得新恒基地產為該筆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到2008年4月,公司因與上述銀行借款糾紛一案,并致使新恒基地產持有的520萬股已被法院變賣。
據ST金泰2008年三季報顯示,新恒基地產持有284.79萬股,占總股本2.16%,因此,此次變賣后,新恒基地產將徹底退出前十大股東之列。
另外,資料還顯示,ST金泰的第四大股東新恒基地產是公司第一大股東北京新恒基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為黃俊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