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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違反公司治理細則;公司至今未有相關解釋
本報訊 (記者張曉蕊)截至昨日,已“失蹤”逾半月的ST金泰(600385)總經理張新文仍無下落,該舉已違反上市公司制定的治理細則(每周應主持召開總經理會議),公司至今也未有相關解釋公告。昨日,ST金泰證券事務部相關負責人仍未透露關于“高管失蹤”的任何信息。
2月11日,ST金泰發布公告稱,公司與董事、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張新文“無法取得聯系”,公司將繼續聯系并了解相關情況,根據事項進展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半個月過去了,公司未有相關信息披露,且沒有相關部門對張新文“失蹤”一事做出反應。
記者查閱山東金泰集團總經理工作細則發現,總經理辦公會議應該每周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參加者應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如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應由其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代為召集主持會議。
一位熟悉上市公司相關法律的律師對記者表示,總經理“失蹤”,上市公司既不公告進展也不推選臨時代理人,違反了上市公司制定的治理細則。昨日,記者再次撥打張新文手機,與半月前一樣仍處于接通狀態,但無人接聽。該公司證券部證券事務代表表示,對此事件公司不接受媒體采訪,有指定披露媒體。
據悉,去年11月26日,在黃光裕被警方證實接受調查兩日后,其兄黃俊欽也被證實接受警方調查,而黃俊欽正是張新文擔任總經理的ST金泰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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