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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近年來,屢有上市公司高管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但違規行為依然屢禁不絕。2月以來,海星科技、重慶路橋、*ST北生、ST瓊花、中銀絨業等五家公司受到了監管部門的處罰,處罰力度究竟如何,上市公司又是如何對待,《大眾證券報》對此進行了調查。
上市公司:
“處罰沒什么影響”
ST瓊花原董事長、現任董事于在青,因多次違規擔保總額高達1.38億元,受到深交所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于在青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管。當記者詢問ST瓊花何時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時,工作人員表示:“沒那么快。”至于于在青何時卸任,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要看他本人的意愿,(深交所的聲明)只是個說法,也不是強制性的。”
與之類似,同樣牽涉違規擔保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的海星科技和*ST北生均表示,問題不是一時半會兒能解決的。
由于大股東交易違規,重慶路橋被從上證公司治理板塊中剔除。對此,工作人員表示“沒什么影響”。“上證公司治理板塊就是上交所挑了幾百家公司作為公司治理的樣板。其實自己不說,也沒人知道,在不在里面對公司沒影響。”
至于2006年底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中銀絨業,直至今年2月才稽查結束。
歷經兩年多的調查后,中銀絨業前董事長侯羽乾被罰了三萬塊。
上交所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如果被公開譴責的上市公司不解決問題,我們將再次譴責,但沒有其他強制性處罰。”
官方網站:
處罰未計入誠信檔案
處罰措施的力度本已不足,而信息公開也不到位。記者調查中發現,上述處罰決定多數在官方網站上找不著。而根據證監會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行政處罰應當進行公示。
上述五家公司中,海星科技、*ST北生是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然而在上交所網站的《上市公司誠信記錄》上并未找到相關文件,有記載的最近一次公開譴責發生在2008年1月15日。該欄目注解稱:“本欄目信息由各上市公司自行填報,僅供參考。”
與之類似,中國證監會網站上也并未記錄對中銀絨業的行政處罰。相對而言,深交所是三家中做得最好的。對ST瓊花的譴責已在深交所網站上公示,ST瓊花也是唯一發出致歉公告的受罰公司。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的劉陸峰律師認為,上市公司治理不應僅僅局限于譴責。“如造成了公司或股民損失,不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民事責任,對觸犯刑律的單位和個人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對有關監管部門的不作為構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瀆職罪追究其刑責。”
本報記者 陶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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