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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李域
2月20日,S*ST蘭光(000981.SZ)一紙公告令其暫停上市變得沒有懸念。
當日,其披露的2008年年報顯示,公司全年凈利潤為虧損22614.11萬元,較2007年大降179.03%。至此,S*ST蘭光已連續三年虧損,根據相關規定,自年報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內,深交所將決定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暫停上市已無懸念,年報披露后的15個交易日不過是走深交所程序而已。”S*ST蘭光董秘李笛鳴表示:“公司領導層目前的主要任務是督促上市公司尋找重組方,避免出現一年后退市的最壞結果。”但能否在退市前的關鍵一年找到合適的重組方,還是一個未知數。
李笛鳴表示,目前甘肅省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尋找重組方,但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并透露,如果大股東占款問題在2009年不能得到解決,此事將會交由法庭處理。
大股東與董事會角色互換
從2006年開始,大股東占款便是S*ST蘭光的一個痼疾,讓S*ST蘭光四嘗重組失敗苦果,不過在過去漫長的重組過程中,大股東一直處于積極尋找重組方的主導地位。
資料顯示,S*ST蘭光成立于1998年,于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母公司為蘭光經發。而蘭光集團則通過全資持有的子公司蘭光經發,間接持有S*ST蘭光8110萬股,占S*ST蘭光總股本的50.37%。
按照五洲松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08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顯示,其意見內容主要為三點,一是S*ST蘭光的控股股東蘭光經發及其關聯方截至2008年12月31日占用蘭光科技的資金為346,278.63萬元,截至審計報告日仍未收回,也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合理判斷該等款項的可收回性。
其二是S*ST蘭光為陜西省教育活動中心向建行深圳市分行貸款8,320.44萬元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深圳市中院已判決S*ST蘭光需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無法取得充分合理的審計證據判斷陜西省教育活動中心的償債能力,從而無法對蘭光科技預計負債計提的充分性作出合理判斷。
其三是由于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長期占用巨額資金無法歸還,而主營業務嚴重萎縮,連續三年發生大額虧損,累計虧損數額巨大,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主要子公司已停業。因此,對蘭光科技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2008年度財務報表基礎的合理性無法判斷。
按照現任董秘李笛鳴的說法便是,大股東已經完全沒有能力返還這筆占用的資金。正因為大股東的占款無法得到解決,上市公司面臨資金緊缺經營困難,并從2006年開始走上重組路,但四次重組皆以失敗告終。一位已離開S*ST蘭光的高管表示,S*ST蘭光兩年內的四次重組失敗背后,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結果。
不過到了2009年,這種拉鋸戰將不能再繼續。
據記者了解,為加快大股東占款問題的解決,S*ST蘭光于2009年1月21日向大股東及關聯方致函,催促其盡快履行還款責任。大股東已復函表示正在積極配合政府國資部門,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方式,一攬子解決大股東占款及股權分置改革等問題。
從被動等待到主動催促重組,或者進一步升級到交由法庭解決占款問題,無一不表明,在退市大限來臨之際,S*ST蘭光的“保殼”之心。
占款已挪作它用
來自公司2008年的年報顯示,公司主業音響制造及銷售收入4,722.17萬元,比上年下降32.39%。同時,到2008年11月,下屬子公司除蘭聯數碼公司還在正常經營外,其他子公司均已停止經營。
目前整個公司的日常維持費用僅靠物業租賃收入維持。不過,年報顯示,公司物業管理收入僅為1,076.69萬元,比上年增加1.19%。
從現金流量表上可以看到,公司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是-1083萬元,這表明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相當嚴峻,資金壓力十分巨大。
對于大股東的巨額占款,上述已離開S*ST蘭光的高管透露,監管部門所查出的大股東蘭光經發和蘭光集團的多筆違規借款和擔保,都已用于多個項目投資,由于投資失誤,這些錢都難以收回。
這也就意味著,僅靠公司自身或者其大股東解決上市公司的問題,已是不可能之事。
多位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S*ST蘭光總股本僅1.61億股,屬于小盤股,算是優質的殼資源,也就是說有可能S*ST蘭光的重組成本過高,才導致多次重組失敗,也可以采用由甘肅國資委強制指定當地的一家企業來重組蘭光。
不過,甘肅省國資委宣傳處王處長曾表示,會按照市場化手段重組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