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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家不可一日無主。總經理張新文失蹤近10天了,公司董事會未做出任何解釋。作為公司股東,此時我們有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推選新總經理。”近日,一位ST金泰的股東對記者憤憤地表示。
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當總經理無法履行其職務時,股東大會有權改選新任總經理。
據介紹,上述提出推選新總經理的股東并未單獨達到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持股比例。但該股東透露,目前他正聯合幾家股東一同提出請求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目前有兩三家已經同意,而且提出臨時提案的持股比例已經達到。
據記者在濟南調查表明,目前ST金泰僅剩公司主樓和濟南恒基制藥有限公司兩處資產。截至去年三季度,ST金泰的主營業務收入僅為123萬元,虧損則達1300多萬元。
(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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