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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馬超彥 姜艷艷 發自北京
大成基金:買該股是因為價值被低估;交納“資源使用費”合理。董寶珍:程序上合規,但大成不清楚礦權歷史。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大成系基金建倉力挺鹽湖集團征收鹽湖鉀肥(000792,收盤價51.50元)資源費的消息,引起了市場很大的反響。當日,大成基金就此專門給本報發函,解釋了對該股的投資理由及投贊成票的原因。
大成基金
表決過程合法合規
大成基金在來函中表示,首先,公司之所以投資鹽湖鉀肥股票,是因為該股一直是公司“密切跟蹤和深入研究的投資品種”,因此在鹽湖鉀肥股票于2008年12月26日復牌后,公司召開了專門的討論,分析該股內在投資價值。
最終,大成基金認定鹽湖鉀肥具有較高的投資價值,認為該股在2009年動態市盈率不足10倍的情況下價值被明顯低估,具有較大的投資價值。因此,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在較低價格對鹽湖鉀肥進行了大幅投資,而在后期股價出現明顯上漲的情況下,沒有繼續增持。
針對“資源使用費”問題,大成基金就投出贊同票的原因解釋說,公司研究認為,鹽湖鉀肥作為青海鹽湖集團下屬的子公司,長期無償使用鹽湖集團的鹵水資源,自鹽湖集團借殼“數碼網絡”上市以后,上述關聯交易問題需要解決。鹽湖鉀肥作為資源的使用方,按照合理的價格適當向資源的擁有方 “ST鹽湖”(即鹽湖集團)交納資源使用費是合法的,并有其合理性。
并且,大成基金還透露稱,投出贊成票的投資建議書,還經過公司最高決策機構的書面表決之后,才最后形成了決議。并表示“上述議案的通過對于鹽湖鉀肥的長期發展具有正面意義,符合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時,上述議案的表決過程也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的規定。”
不過,分析人士認為,大成基金的說法,頗令前度否定議案的十大基金公司“尷尬不已”,兩相對比之下,似乎前述基金集體出現了判斷失誤,“不過股市投資本身就是博弈的關系,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大股東和流通股東之間都有博弈關系,各家給出的只是站在自己認為合理角度的解釋而已”。
對此,大成基金則表示,“我們之所以要做出答復也不是要證明誰對誰錯,只是想向投資者解釋一下我們公司對該股的投資理由及投贊成票的原因。”
董寶珍
礦權不歸集團所有
針對大成基金公司的說法,本報記者也采訪了一直在媒體保持曝光度的鹽湖鉀肥小股東董寶珍。他表示,大成基金認為資源使用費合理是其自身的權力,不能說是錯誤的,不過“他認為合理就通過了,我認為不合理就通過不了,明知它背后可能有問題,卻沒有辦法,因為我是小股東”。
董寶珍表示,大成基金行為極其不正常,但是卻不能指責,因為從程序上講,董寶珍認為利用股權結構的變化改變投票結果,從程序上是合規的,“明知道吃的是啞巴虧,但是你就是說不出來,這就是散戶的悲哀。”
但是董寶珍對大成基金的解釋持有的一個最大的異議是,他認為大成基金在關于“資源使用費”議案投票的決策過程中,“憑借一個錯誤的事實,投贊成票的依據是錯誤的”。董寶珍一直堅持認為,在2007年之前,鹽湖集團不擁有采礦許可證,2007年之前,別勒灘礦權一直為鹽湖發展所使用,鹽湖集團在2007年之前是沒有礦權的,在鹽湖集團沒有礦權的情況下,這個礦權要么是歸鹽湖發展要么是歸鹽湖鉀肥,否則鹽湖發展在不擁有礦權的情況下開采就是非法開采,所形成的收益就是非法收益。“而鹽湖集團2008年憑借什么突然表示礦權歸他所有?”,董寶珍表示,大成基金實際上不了解關于礦權的變遷歷史過程,搞錯了一個事實。
(每經記者 宋元東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