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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陳 蓉
因為業務需要,中電廣通(600764,SH)與控股股東及其下屬公司關聯交易繁多。但是2月3日的一則關聯交易公告,引起投資者的關注。
中電廣通在公告中稱,預計2009年一季度與長城軟件關聯交易額度達到2000萬,而2008年這一數字僅有300萬元。為何突然之間,雙方關聯交易增加千萬元?
對此,2月4日,中電廣通董秘楊瓊對《證券日報》的解釋是,為了披露方便,預計額度較大。但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武峰律師認為,中電廣通為了避免屢次披露的麻煩,采取“打包式”披露,違反了上交所“保護股東利益”的原則。
一季度與2008年交易額相比 關聯交易為何陡增千萬余元
2月3日,中電廣通發布公告稱,預計2009年第一季度與長城計算機軟件與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軟件”)關聯交易額2000萬元,與雙方2008年交易額相比,猛然增加了千萬余元。
中電廣通是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控股,長城軟件也是中國電子旗下公司,因此中電廣通與長城軟件發生的日常經營業務,構成了關聯交易。雙方在2008年也曾發生過日常關聯交易。
根據公告,中電廣通在2008年8月25日預計公司與長城軟件2008年度發生日常關聯交易300萬元。截止到目前,中電廣通與長城軟件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額已超出此預計,但是公司并未公布具體的數額。
與2008年關聯交易額相比,中電廣通預計與長城軟件2009年第一季度的日常關聯交易額大幅增加,由300萬上升到2000萬。對于該項關聯交易,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發生的交易業務主要是日常經營中購銷商品發生的,是不可避免,在同類交易中占比較小,不存在關聯業務的依賴。交易以市場價格,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為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事實上,中電廣通及其子公司與中國電子及其多家下屬公司發生過關聯交易,2008年上半年向中國電子及其子公司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達到2.82億元。
因為關聯交易額較大,中電廣通與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簽署了《設備購銷框架協議》,與中電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也簽署了《金融服務協議》,其子公司中電智能卡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電子也簽署了《服務框架協議》。
但是,中電廣通與長城軟件的交易在2008年下半年才發生,2009年緣何陡然增加千萬元?
為何不逐一披露 而是化零為整一起披露?
本報記者采訪了中電廣通董秘楊瓊,她表示與長城軟件發生關聯交易的主要是子公司北京中電廣通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因為是貿易類公司,經常與控股股東中國電子及下屬公司發生日常交易,如購買設備等。
資料顯示,北京中電廣通主營業務是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代理進出口,以計算機系統集成與分銷為主,2007年度營業收入19.7億元,凈利潤38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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