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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網訊 12年后,上市商業銀行終于踏上回歸交易所債券市場之路。19日,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開展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14家上市商業銀行經銀監會核準后,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從事債券交易。
試點期間商業銀行在交易所市場僅限從事現券交易。試點期間,債券登記、托管及結算方式暫時不變。為避免銀行資金借道違規進入股市,《通知》未允許商業銀行從事回購交易,僅允許其通過交易所固定收益平臺,從事國債、企業債、公司債等債券品種的現券交易,以及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品種交易。同時,設置了商業銀行的債券專用席位,要求商業銀行只能使用本銀行賬戶從事債券交易。
為推進試點工作,《通知》提出,銀監會和證監會將建立聯席監管制度,對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進行監管。在取得試點經驗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在完善相關制度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參與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范圍,以及擴大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從事相關債券業務的范圍。
同時,《通知》要求交易所應當依據相應的業務規則,向相關商業銀行提供債券專用席位和相應的技術支持,并為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活動提供安全和便利的業務環境。
1997年,為防止信貸資金流入股市,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各商業銀行停止在證券交易所證券回購及現券交易的通知》。在商業銀行退出交易所市場后,我國一直沒有統一互聯的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規模差距較大。截至去年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托管量為4000億元,而銀行間市場托管量則高達15萬億元。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交易所債券市場具有交易的電子化程度較高,交易結算機制多樣,交易價格相對連續,價格形成人為干擾較小、相對客觀,交易結算機制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證交易連續性等特點。同時,交易所市場擁有特殊的交易品種——公司債券。
上述負責人介紹說,商業銀行回歸交易所債券市場,是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要求,落實“國九條”關于建立統一互聯債券市場的具體措施,此舉有利于促進統一互聯的債券市場形成,打破市場分割;有利于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擴大直接融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