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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被上交所通報批評的還有公司董事長何平、總經理熊俊
⊙本報記者 趙一蕙
因兩項關聯(lián)交易的決策和實施“先斬后奏”,ST望春花以及公司董事長何平、總經理熊俊被上交所通報批評。而此前,公司已經因為在投資、決策、分配方面管理混亂而被上海證監(jiān)局責令整改。
記者獲得的通報顯示,ST望春花的一項投資事宜直到理財協(xié)議本金和收益全部收回后,才履行了董事會審議程序。2007年11月16日,ST望春花控股子公司協(xié)和干細胞以及參股公司協(xié)和華東干細胞分別投資3500萬元、500萬元,購買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期限為6個月、固定利率為10.70%的理財產品。對此事,公司在2007年年報中僅在“持有至到期投資”有所說明,并未予以充分披露。直到2008年7月14日,因為上交所監(jiān)管函的要求,ST望春花才將這一情況予以詳細披露。
由于北方信托為ST望春花間接控股股東,上述行為屬于關聯(lián)交易。雖然此事項經控股子公司協(xié)和干細胞股東會審議通過,但ST望春花未及時按規(guī)定將該關聯(lián)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更夸張的是,2008年6月上述兩筆收益已經全部收回,而公司直到2008年10月才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對此,公司的解釋是,當時投資機會難得,考慮到北方信托作為關聯(lián)方為該兩筆資金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風險很小,并且經過了協(xié)和干細胞公司股東會通過,所以并未及時進行董事會決策程序和進行信息披露。
另一個投資問題則直接與上述受到通報批評的兩位高管有關。2008年2月14日,ST望春花董事長何平、總經理熊俊各出資145萬元,對公司的非控股子公司協(xié)和華東干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增資。
直到2008年10月10日,公司才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并進行信息披露,當時上述增資款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并已全部出資到位。而公司對此的解釋是,由于在增資期限內部分股東放棄了增資權利,導致無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定期限內完成,同時出于構建協(xié)和干細胞與華東干細胞共同技術研發(fā)平臺等方面的考慮,因此在2008年4月15日,經華東干細胞股東會審議同意,由雙方管理、研發(fā)、市場營銷團隊中的核心骨干人員作為新股東進行定向增資。
但是,無論出于何種原因,ST望春花上述“先斬后奏”的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同時公司董事長何平、總經理熊俊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guī)行為負有相應責任,違反了誠信承諾。因此上交所決定給予ST望春花及董事長何平、總經理熊俊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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