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小雍 周靜雅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從接近東北高速(600003.SH)的高層人士處獲悉,歷時整整四年的東北高速訴中國銀行(601988.SH,下稱“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丟失存款一案畫上句號。29日,最高法院就中行方的上訴作出終審判決,東北高速勝訴,中行支付2.93億元及利息,并承擔案件受理費。有關人士稱,29日上午判決已送達東北高速。
記者就此事致電東北高速詢問情況,相關人士表示:案件審理結果目前沒有對外公告,還不能發表評論。
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稱,目前還未看到法院判決書。但是中行已經在上市前的招股說明書中詳細披露過此事,也有過預期準備。預計此事不會對中行的正常經營產生什么影響。
東北高速先后于2002年10月、2004年3月在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開立了兩個一般銀行賬戶。截至2004年11月30日,東北高速在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的兩個賬戶中應有存款合計為2.93億余元人民幣,并在多份《銀行征詢函》中記明利率為0.73%。但是在2005年1月4日,當東北高速要求付款時,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告知存款余額僅為7.32萬。從中牽出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攜數億巨款外逃加拿大以及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被判死緩案件。
東北高速于2005年1月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被告侵占原告存款的行為構成侵權,并判令被告立即返還原告在被告處的存款及利息。后此案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2008年3月17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一審判決,中行全額賠償東北高速2.93億元存款及相應利息。中行不服,提出上訴。直至昨日最高法院就中行的上訴作出終審判決。
據報道,高山于2007年2月16日被加當局以在申請移民加拿大時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為由拘留,目前尚未遣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