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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增持和減持很多時候是同時存在的,股民并不能因為增持而對公司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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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件: 創新置業暴漲期隱不利消息
創新置業的股價從12月1日開始暴漲,股價在短短13個交易日從3.83元漲至最高7.49元。可是,公司12月19日才發布公告表示,控股股東收到12月10日印發的《關于湖南祁東神龍礦業有限公司老龍塘鐵礦采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同在12月19日,創新置業表示:第四大股東邁克生化截至12月17日出售公司187萬股。如此巧合,不能不讓市場和媒體產生質疑:暴漲的股價、遲遲披露的信息、股東出售股票,這三者之間究竟有沒有關聯?
受此懷疑的并不僅僅只有創新置業,深南電A近期也因延遲披露對賭協議中止的利好消息且其在此期間股價暴漲,而受到“是否有內幕交易”的廣泛懷疑,其中是否有股東借機減持也并不清晰。
記者手記
如何解大小非難題?
此前,證監會多次表示大小非的政策不變,這也就意味著不可能不讓大小非減持。而大小非為了自身利益,通過種種手段高位套現,這在A股市場上也并不鮮見。以上提出的種種減持方法,很多公司大小非為了減持并不是僅僅利用其中一個,而是多方面使用。
曾有一位市場人士給了這么一個模式:在大小非解禁時,先通過大宗交易賣給接盤的機構,讓接盤的機構不斷對敲制造人氣,同時在市場上傳播一些利好消息,趁股價漲起來一鼓作氣賣出,就能夠實現高價套現。
在這一過程中,普通股民則是被蒙蔽者。如何平衡股民和大小非利益?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曾經提出,大小非解禁期限應該延長10年。發改委的專家也提出,應該對大小非減持征收暴利稅。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樣改變了此前制定的游戲規則。
即使不改變大小非的減持方式,使大小非減持更加透明,對違規減持的大小非處罰更加嚴格,也是當務之急。比如,嚴厲打擊“過橋減持”。大小非通過大宗交易賣出股票給“接盤者”,一方面拉動市場人氣,一方面規避大小非每月在二級市場上減持不超過1%的規定,這一違規做法管理層應該嚴厲打擊,抓住一個就應該嚴厲懲處。
此外,也可以要求大小非在披露上進一步細化,比如在大宗交易上的披露,比如減持達到總股本0.5%時要求上市公司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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