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銅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鄒韶祿被控受賄罪,昨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58歲的鄒韶祿曾執掌云銅集團10余載。據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從2003年至2007年,其在擔任云銅集團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在合作經營、原料供應、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權轉讓、資金使用、干部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6405187.68元、澳元40萬元、美元2萬元、港元10萬元。此外,鄒韶祿還被指存在接受干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等行為。
31日將發布庭審情況
昨天傍晚,早報記者電話采訪鄒韶祿的辯護律師——云南震序律師事務所主任馬軍時獲悉,此案未當庭宣判。馬軍曾是云南省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褚時健的辯護律師。早報記者另外了解到,當地可能在本月31日對外統一發布消息。
在此案開庭的前一天,云銅集團原副總經理余衛平、云南銅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汪建偉涉嫌貪污、受賄案庭審已經結束。余衛平、汪建偉都是鄒韶祿最為器重的部下和親信,據云南省紀檢監察部門今年9月份披露的消息,三人總計涉嫌貪污、受賄3500余萬元。檢察機關此次指控上述三人涉嫌貪污、收受賄賂共計5000余萬元,多出了1000余萬元。
鄒韶祿、余衛平此前還分別擔任過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銅業:000878)董事長、副董事長。前天有消息稱,包括鄒韶祿及其妻、余衛平及其妻在內,共有13人涉案。
辯護“所涉受賄金額”
鄒韶祿案的庭審從昨日上午9點開始,下午4點左右結束。據馬軍律師介紹,其辯護的主要方向是鄒韶祿涉嫌受賄的金額。
在檢方指控鄒韶祿1800余萬元人民幣的受賄金額中,最大的一筆是來自自更集團的800萬現金。馬軍表示,鄒韶祿曾向自更集團董事長鄭自更打過欠條,另有兩筆合計金額約200萬元的“受賄”需重新認定。但法庭是否采信還未可知。
同時,在昨天的庭審過程中,檢方也提出,鄒韶祿主動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根據相關規定應以自首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鄒韶祿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主動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及相關違法所得,具備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2008年1月21日,云南銅業公告了鄒韶祿已辭去董事、董事長職務的信息。2月4日,鄒韶祿就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同月18日被批捕,9月18日被移交昆明中院審查起訴。
據當地媒體披露,當地檢察機關對這起案件相當謹慎,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該案曾被退回補充偵查,從而讓這起案件辦成“鐵案”。昨天,早報記者試圖采訪昆明中院,始終未獲得任何消息。
從公開的信息看,與云南省紀檢部門公布的調查結果相比,檢察機關指控鄒韶祿的受賄金額更高,前者調查出的受賄金額共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
此前云南紀檢部門的“通報”披露,鄒韶祿生活腐化,長期與兩名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借到國內外出差之機多次嫖娼;以及違規領取兼職收入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