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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直
12月18日晚間,處于風口浪尖的深南電A(000037.SZ)、深南電B(200037.SZ)發布公告,回應近日媒體質疑其對賭協議延遲披露可能存在內幕交易。
12月13日,深南電公告,與杰潤(新加坡)私營公司(下稱杰潤公司)交易終止后,杰潤公司來函要求公司賠償交易終止的損失,公司回函不予接受。杰潤公司來函表示希望以商業方式解決爭議,公司同意進行和談。現雙方正在就交易終止后的事宜進行磋商和交涉,但不排除如協商不成,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的可能。
深南電表示,與杰潤公司就確認書及交易的爭議進入11月后,盡管11月10日確認書及交易被終止,但只是終止雙方繼續履行確認書及交易的義務,并沒有明確違約責任及損失認定。在此情況下,若只披露確認書及交易的終止,不但無助于投資者對公司股價的評估,也不能形成對“證券交易價格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判斷。
深南電表示,由于杰潤公司在終止交易時來函表示希望以商業方式解決爭議,公司一直與杰潤公司努力進行書面及口頭的和談。
與杰潤公司商談期間,相關談判情況及方案存在極大變動性。故此,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談方案產生之前,對任何階段性的變化做出信息披露都將對投資者產生極大的誤導作用。
因深南電與杰潤公司對確認書及交易終止的原因存在較大分歧,且其對杰潤公司要求公司賠償交易終止損失不予接受,截至12月11日,雙方和談沒有進展、分歧短期內難以消除。
深南電認為,12月13日發布的《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公告》,披露相關信息并提示投資風險,已履行及時披露重大事項進展或者變化情況的信息披露義務。
同時,公司表示,目前正積極與杰潤公司進行磋商,并將視該事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深南電披露,對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第21條規定的范圍,以及知悉該信息的相關人員予以自查,不存在內幕信息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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