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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張歆
為了核實重組傳聞、避免股價異動,ST科健(000035)10月16日主動停牌至今。今日,該公司公告表示:傳聞事項“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已將包括對ST科健等共計1.88億元債權在內的資產包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處置”屬實,但傳聞事項“ST科健資產重組、債務處置面臨泡湯”不屬實。
2008年10月15日,某媒體刊登了題為《華融單獨處置債權 ST科健重組或泡湯》的文章,該文章引用分析人士的觀點,稱“由于華融資產曾加入‘一致行動’的ST 科健債委會,此次其單獨行動或許表明,ST科健資產重組、債務處置面臨泡湯。”
為核實上述報道,ST科健于2008年10月16日通過中國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債務重組金融債權人委員會向華融深圳辦發出詢問函。10月17日,華融深圳辦答復:華融深圳辦已經對中科健、深圳市金珠南方貿易有限公司、深圳科健營銷有限公司的共計1.88億元債權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處置。北京產權交易所已于8月14日發布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持有中國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資產包轉讓》公告,目前尚未轉讓。華融深圳辦在處置資產之前,已經多次與中科健債委會溝通。華融深圳辦此次處置中科健債權并不會導致評論文章中所稱的“債委會一致行動機制的破滅”的現象出現。事實上,在華融深圳辦處置中科健資產之前,已有多家銀行處置了中科健債權,也并沒有影響《金融債權人協議》的繼續履行和中科健的重組進展。
此外,華融深圳辦在委托處置上述資產時,已在處置材料中對中科健重組現狀進行了說明,并設定主要受讓條件:要求受讓方遵循各債權人之間“一致行動,聯合維權”的原則,在受讓上述資產后作為中科健債委會成員繼續參與中科健重組項目并不得單方面退出中科健債委會、不得單獨采取行動向中科健及其關聯公司行使債權;要求受讓方承接華融深圳辦在中科健債委會的權利及義務,繼續遵守已簽署的《金融債權人協議》及中科健債委會已生效的各項決議,并接受上述法律文件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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