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 楊鑒旻 王容玄
備受各界關注的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案7月18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董正清因涉嫌內幕交易和泄露內幕信息,其弟董德偉、其同學趙書亞因涉嫌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依照相關規定向公安部提交了這一線索。公安部隨即部署廣東省公安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在18日庭審中,三名被告均推翻了此前在公安偵查階段所作供述,否認一切犯罪行為。三名被告均稱,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辦案人員采取了威脅和引誘等方式迫使其在虛假的審訊筆錄上簽字確認。三人堅持自己無犯罪行為。
董正清稱,廣發證券早在2006年1月就萌發上市的意向,但包括廣發在內的大多數券商存在歷史和業績的“硬傷”,不易實現IPO,所以決定“借殼上市”,當時包括延邊公路和遼寧時代的6家公司在備選之列。但廣發證券最初更希望在上證所上市,后來由于遼寧時代高管提出的條件也超出廣發證券預期,2006年2月才由廣發證券的兩大股東,遼寧成大董事長尚書志與吉林敖東董事長李秀林決定,以延邊公路做殼。
根據指控,2006年2月至5月,董正清利用其主導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上市的機會,將這一內幕信息泄露給董德偉和趙書亞二人,使兩人分別購入了1457萬股和49萬股延邊公路流通股,拋出后分別非法獲利5000余萬元和100余萬元。
董正清一再強調,6月2日前他本人一直在云南出差,沒有參與“借殼”的實際操作,直到當天他才知道選定的“殼”是延邊公路,因此不可能在此前將內幕信息泄露給他人并指使他人購入延邊公路股票。
記者在向廣發證券了解此事時,廣發證券稱,在廣發證券決定借殼上市和“選殼”的過程中,董正清起到了關鍵的主導作用,而非像他自己所說的“沒有參與具體操作”、“直到6月2日才知道選中延邊公路”。
由于董正青案案情復雜,該次案件從7月18日早審理到夜晚未果,第二天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