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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窘迫 *ST梅雁欲索回廣發股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7日 00:19 中國經營報
剛剛披“星”戴“帽”的*ST梅雁(600868.SH)“窮瘋了”? 再過4個月,*ST梅雁出售所持廣發證券股權一事就滿4年了。但就在這時,*ST梅雁卻重提舊事。 5月14日,*ST梅雁以股權轉讓違反《證券法》為由,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狀告深圳吉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吉富),要求追回當年所 售廣發證券8.4%股份。 2008年,涉及數億元的銀行貸款到期不能及時歸還的*ST梅雁被多家銀行告上法庭。此番狀告深圳吉富事件被廣發證券相關人士理解為“窮瘋了”。回顧2007年,美國次級債危機爆發,全球通脹,中國也不例外。央行持續緊縮政策,不斷提高貸款利率使得*ST梅雁貸款建水電站——水電盈利還貸的循環鏈條斷裂。 “我們也是搏一搏” “7名董事有兩名投了棄權,一百萬的訴訟費可能換回來價值幾十億的資產,我們也是搏一搏。”*ST梅雁某董事會成員說。 2004年9月,*ST梅雁以每股1.2元的價格將所持廣發證券8.4%合計167945584股股份出售給廣發證券職工股公司深圳吉富,轉讓總價20153.5萬元,作為廣發證券發起人的*ST梅雁當時獲利3358.9萬元。而時任*ST梅雁董事長的楊欽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廣發證券每股凈資產7元多,8.4%股權價值11億元,如果上市成功至少價值60億元,“當初我們擁有廣發證券和廣東證券的股權,而且那種市場環境下,誰也無法預料后市如何,結果我們賣了廣發(證券)留了廣東(證券)。”楊欽歡說。 據悉,*ST梅雁為了讓深圳吉富返還8.4%廣發證券的股份,同時表示愿意支付標的股份的10%給受托的律師事務所作為律師代理費。 *ST梅雁董事長楊鋒源則表示:“很多股民都指出轉讓過程不合法,我們也是本著為股東負責的態度,要對股東有個交待。” *ST梅雁董事會秘書李海明婉言謝絕了記者采訪代理該案律師的要求,“我們會第一時間出公告,法院一般會在接到訴訟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李說。 “這只是(*ST梅雁)一相情愿罷了。”廣發證券某不愿具名人士表示對*ST梅雁的行為表示難以理解。 “當時他們(*ST梅雁)催得很急,我們借錢給了他們轉讓款。”該人士說,“他們沒有其他選擇,不賣給我們就賣給中信。” 但*ST梅雁表示,吉富公司在與*ST梅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違反了《證券法》的強制性規定,《股權轉讓協議》及《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應是無效協議。《證券法》明確規定,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轉讓要通過中國證監會的批準。 據消息人士透露,董正青一案偵查階段目前已經結束,離廣發借殼成功又進了一步,“在這個節骨眼上又曝出訴訟案,廣發上市可能又起波瀾。”該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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