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協議書疑點重重
轉讓價均為0.1元/股,遠遠低于在香港的股價
一官員透露,金山貿易轉讓的股權實際上就是陳本人的
金山貿易小股東稱,從未聽說激勵協議書
紫金礦業發布的招股意向書顯示,2004年7月、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陳景河3次受讓金山貿易持有的紫金礦業股份,轉讓價格均是0.1元/股,這個價格遠遠低于紫金礦業當時在香港的股價。
對于這個0.1元/股之價,紫金礦業公開的定價依據則是 “金山貿易按照股票面值轉讓予陳景河,系按照《股權激勵協議書》約定對陳景河作為發行人董事長為發行人作出巨大貢獻的激勵”。
據稱,該股權轉讓系按照陳景河與金山貿易于2002年2月1日簽署的《股權激勵協議書》約定執行。為什么價格這么低?上述舉報者認為,那份作為定價依據的《股權激勵協議書》系偽造,而這樣做,是為偷稅做準備。
對于這部分股權轉讓,還有另外一說,上杭縣一位官員透露,當時紫金改制,比較缺錢,金山貿易后來轉給陳景河的股權實際上是陳本人的。不過,陳對與這一觀點不愿意置評。
上述舉報信也提到,紫金礦業股份公司成立時,股東金山貿易是由紫金礦業職工和上杭、龍巖市縣各類人員1700多人集資特別成立的為入股紫金礦業的公司。其中有部分是陳景河自己在金山貿易原集資股份,還有一部分是陳的親朋所有。
記者多次致電紫金礦業高層,提出查閱這份關鍵的《股權激勵協議書》,截至記者發稿,紫金礦業方面尚未對記者出示上述自稱存在的 《股權激勵協議書》。另外,金山貿易方面也表示,雙方簽有協議書。
一位金山貿易的小股東向記者表示,他從未聽說過陳景河和金山貿易有 《股權激勵協議書》一事。
陳景河其人 在紫金礦業的招股說明書上,關于陳景河的介紹不到300字。
1957年他出生在福建龍巖,畢業于福州大學地質專業。從一個小小的地質勘探員開始,一直做到中國最大的礦業集團之一——紫金礦業的董事長。
公認的評價是,他在地質勘探 (找礦)方面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實踐經驗和獨到眼光,對礦業企業的運營經驗豐富。
據悉,陳還是中國黃金協會的副會長,獲得國務院政府的特殊津貼。
據《每日經濟新聞》調查,陳小時候住在產煤區,他曾寫詩說道:“勘探隊員尋找地下寶藏的錘聲,吸引了我充滿理想的心靈。”
陳是高考制度恢復后第一屆大學生,畢業時25歲,一畢業,便娶妻生子。
1982年,他被分到閩西地質隊,彼時正好參加了上杭紫金山下汀江兩岸的地址普查項目。陳和紫金礦業的故事從此開始。
陳在地質隊上班時,妻子賴金蓮在福建龍巖醫院上班,陳很長時間才能去看妻子。彼時條件艱苦,陳甚至以破廟為家。陳在早先的回憶中稱,“夜間,十幾個人就擠在破廟的泥地板上,炎炎夏日,一天也只有一桶水”。
陳在紫金山的考察中大膽提出“上金下銅”的推斷,此舉可謂讓陳奠定了江湖地位。
干別人不敢干的事 陳有一個重要觀點,“就要干別人不敢干或干不成的事。”
紫金礦業成立初期,當時金礦第一期工程建設投資至少要2900萬元。這在當時是天文數字。
陳提出 “第一期工程建設采用堆浸提金化工藝建設年處理5萬噸礦石的生產規模”的思路被稱為是中國黃金礦業界 “敢吃螃蟹第一人”!最后做下來竟只用了700多萬元,首開中國南方堆浸提金的先河。
陳喜歡在閑暇時和工人喝茶聊天。1998年5月14日,一位實習生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中對當時個別職工漫不經心的現象提出了意見。陳接到信后連夜揮毫復信,并責令《紫金礦業》公開刊登來信和復信。
陳曾作詞 《永遇樂·金山》,他在結尾說,“待來日、金山光芒,奪目耀眼”。
本報記者 張小軍 發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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