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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簡稱:上海家化 股票代碼:600315 編號:臨2008-006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三屆八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三屆八次監事會于2008年3月18日上午在公司歐陸廳召開。應到監事3人,實到3人,會議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07年度監事會報告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007年度監事會對公司依法運作、財務情況、募集資金使用、收購、出售資 產交易和關聯交易進行了監督,認為公司在以上各個方面不存在問題。 二、 審議通過公司2007年度報告及摘要: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審核,認為公司2007年度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在提出本意見前,沒有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三、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激勵對象: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公司監事會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核查意見如下: 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上海家化聯合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范圍包括: (1)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 (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以及根據章程規定應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3)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4)經公司董事會認定的營銷骨干、技術骨干和管理骨干。 在公司擔任前款范圍內職務的家化集團負責人可以參加激勵計劃,但其應未同時參加家化集團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 上述所列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成為本計劃的激勵對象: (1)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4)依據公司相應的績效評價辦法,績效評價不合格的。 經認真核查,本次激勵對象符合上述要求,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其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