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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立案徹查*ST威達四宗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7:33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李曉曄 盡管表面上風平浪靜,但實際上暗流洶涌。 中國證監會的一則調查通知書(編號:稽查總隊調查通字003號)令*ST威達(000603。SZ)的問題浮出水面。通知書指出,由于*ST威達涉嫌披露虛假信息,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3月17日上午,*ST威達董秘辦相關人士接受采訪時稱,公司目前一切工作都在正常開展,公司運營受稽查影響不大。 但據證監會人士透露,這是自證監會稽查總隊成立以來查辦的70多件大案之一,并非像該公司董秘辦人士宣稱的那樣輕描淡寫。他告訴記者一個細節,2007年9月13日,深圳證監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該公司認為所述事項與實際有重大差異,打算進行申訴。但2007年9月25日,公司又改變了態度,發布公告表示將根據深圳證監局整改通知的要求,積極做好整改工作,不再進行申請申訴。 *ST威達“四宗罪” 證監會在2007年7月23日至27日對*ST威達2006年年報進行了為期5天的現場檢查。之后,深圳證監局下達給公司的<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主要列舉了*ST威達的四條違規:2006年報中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交易真實性、對子公司資產權屬和會計處理、關聯方占用資金。 2006年,*ST威達以2142萬元的價格將其持有的金鹿草產業公司19.85%的股權轉讓給中山市千江公司。本次轉讓產生投資收益963萬元,占公司當年凈利潤1297萬元的74.24%。根據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認為公司收到的股權轉讓款流向異常,無法判斷股權轉讓交易業務是否真實。 證監會調查發現,受讓方千江公司注冊資本為50萬元,其2005年末總資產為49.36萬元,2006年年末總資產為46.08萬元。而且其2005年度、2006年度都沒有進行納稅申報,2006年末賬面也沒有反映對金鹿草產業公司的長期投資。千江公司工商登記資料顯示的公司住所為很久無人居住且目前處于鎖閉狀態的民宅,公司并不在該地辦公。千江公司的控股股東為自然人盧粵海,持有公司51%的股權,而盧粵海在2007年6月以后成為*ST威達第一大股東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的實際控制人。 其次,ST威達從2004年6月起將擁有的位于廣東省揭西縣境內的大北山森林林地3.11萬畝租給其參股公司甘肅金土地公司,2006年取得租金收入700.3萬元,占該年度公司凈利潤1297萬元的53%。 但是證監會檢查發現,甘肅金土地公司租賃的這部分林地基本上沒開發,公司對該租金收入自2004年開始一直未開具發票,也未按稅收法律法規申報納稅。同時,該林地出租的租金價格225元/畝明顯高于當地的正常出租價格。而根據<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公司違反了這一規定。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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