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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發涉嫌隱瞞巨額利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6:59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胡瀟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月17日,正當浦發銀行為兩天后的股東大會忙碌的時候,又因有媒體質疑浦發銀行隱瞞巨額利潤,使浦發銀行再次陷入輿論的漩渦。 昨日,記者撥通了浦發銀行董秘沈思的電話,針對外界質疑,沈思回應道,“浦發銀行上市以后歷年的會計報告都是由國內國際兩個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年度會計審計機構都出具了標準無保留的會計報告,因此浦發銀行的財務報告是真實可靠的。”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公司財務舞弊研究中心“申草”表示,2007年以前年度會計科目列支不合理,且涉嫌隱瞞2007年度的3.33億利潤。 《新會計準則》 帶來巨額應付職工薪酬 根據浦發銀行2007年年報,應付職工薪酬年末余額62.9億元,年初余額40.3億元,即歷年累積的應付職工薪酬為40.3億元。根據舊會計準則,2006年的年報列示的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余額分別為3.33億元和0.07億元,二者合計僅為3.4億元。直到2007年中期報表中,該應付款項才顯示為40.3億元。期間的36.9億元從何而來呢? 通過比較2007年報表期初數與2006年報表期末數負債類項目發現,“其他應付款”2007年報該項目期初余額(32.2億元)較2006年報期末余額(69.1億元)減少了36.9億元。由此推測,浦發銀行在編制2007年報表時,將原在“其他應付款”項目下的36.9億元,調整到 “應付職工薪酬”項目,使“應付職工薪酬”由原來的3.4億元變為40.3億元。 隨后,沈思向記者證實,部分應付職工薪酬在2007年以前曾經列支“其他應付款”。由“其他應付款”項目下的36.9億元調整到“應付職工薪酬”項目,是由于《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引起的。 2007年《新會計準則》頒布,明確要求將所有涉及“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納入職工薪酬核算,該公司才將該筆巨額計提款項由“其他應付款”項目調整至“應付職工薪酬”項目。 會計科目的調整使得浦發銀行巨額應付職工薪酬顯露在2007年的年報中,而沈思則表示,這僅僅是由于會計科目記載的差異引起的。按照舊的會計準則“沒有現在的這個要求,因此福利費等都列支其他項,根據新會計準則,將其他項的金額列支了過來。”因此形成了62.9億的巨額應付職工薪酬。 巨額應付職工 薪酬來源解析 面對浦發銀行的巨額應付職工薪酬,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公司財務舞弊研究中心“申草”表示,如此巨額的應付職工薪酬很可能來源于三個方面,其一,來源于一次性的住房補貼,其二,來源于職工安置補償,其三,國內很多國有銀行的薪酬是工效掛鉤工資制度,因此,申草也懷疑是不是由于工效掛鉤的績效工資計提引起的。 沈思耐心向記者解釋了62.9億巨額應付職工薪酬的來源。首先,他否定了該筆款項來源于住房補貼或者職工安置補償的說法,然后表示,這部分計提都是工資獎金。并且解釋說,這筆款項是要放在2008年年初發的,然后由于其作為2007年所有員工的績效考核發放的,所以作為核算的成本是計入2007年的成本。 然而對此解釋,申草提出自己的疑問,“按照沈思的說法,這筆資金屬于績效掛鉤工資,即使按照舊的會計準則,該筆款項也不應列支其他項目,應列支應付工資項目。” 按照相關媒體計算,2007年應付職工薪酬年末余額62.9億元,2007年末公司員工1萬4千人,2008年初即使按照平均發放,人均工資結余也將高達44.93萬元。高額的“年終獎”難免引起資本市場議論紛紛。 沈思向記者解釋的時候表示,這62.9億的巨額應付職工薪酬并非一次性發放,主要分為兩塊:其一,由于發放要根據年度績效考核,所以要在2007年度提出來,根據這個發放,所以顯示在2007年的報表上;其二,銀行是特殊行業,風險是有滯后的,為了適應這個特殊的銀行性質,同時也是為了考慮克服掉短期的經營行為,因此每年的發放不是全部發放,有歷年節余下來的。 最后,沈思告訴記者,浦發銀行計提的規模在上市銀行中屬于正常水平,62.9億的巨額應付職工薪酬“同業比較也是一個合理的水平,這塊的計提和我們的營業收入相比,還處于相對下降的趨勢。” 是否隱瞞3.33億利潤? 申草也認同沈思的說法,表示在銀行中計提較高的應付職工薪酬屬于比較普遍現象,但是他在最后提出了一個自己的疑問,按照新的會計準則,應付福利費應在2007年沖支管理費用,以增加當期的利潤總額。 按照浦發銀行年報,其應付福利費2006年底時為3.33億元,按照新會計準則應轉入2007年損益,即2007年將增加當期的利潤總額3.33億元,那么這3.33億元究竟最終計入了應付職工薪酬還是轉入了利潤總額呢? 申草根據浦發銀行2007年的年報中境內外差異調節顯示表,浦發銀行年初的3.33億的應付福利費沒有轉入管理費用,可能將3.33億應付福利費轉入職工薪酬。最后他表示,也就是說,“根據中國的新會計準則的規定,隱瞞了3.33億的利潤。” 記者就此再次聯系沈思,但對方電話無人應答。 (注:申草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幾位老師)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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