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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015 股票簡稱:華夏銀行 編號: 2008-06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國家電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交易內容:我行董事會已審議并通過《關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首鋼總公司等關聯方授信業務的議案》,同意給予國家電網及其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10.6486億元人民幣(不含銀行存單和國債質押擔保業務),授信有效期限1年,并擬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回避事宜:本次交易為關聯交易,2名關聯董事回避,未參加審議和表決。 ●關聯交易影響:本次關聯交易是本行正常的綜合授信業務,對本行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一、關聯交易概述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3月14日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首鋼總公司等關聯方授信業務的議案》,同意給予首鋼總公司及其關聯企業13.31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授信有效期1年。表決結果:同意16票,反對0票,棄權0票。2名關聯董事回避,未參加審議和表決。 國家電網公司是本行第二大股東。其下屬企業是本行長期合作客戶,截止2007年12月末,其關聯企業在本行實際授信余額89343萬元人民幣。本次授信同意給予國家電網及其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10.6486億元人民幣(不含銀行存單和國債質押擔保業務),授信有效期限1年。本次授信是首次給予國家電網公司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 鑒于國家電網公司持有本行34,240萬股,占本行總股本的8.15%,本次交易為關聯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二、關聯方介紹 國家電網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冊地在中國北京,企業類型為國有獨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劉振亞,注冊資本2000億元,主營業務: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截止2006年公司售電量1.71萬億千瓦時,主營業務收入8529億元,資產總額12141億元,資產負債率60.43%。2007年銷售收入8545億元。2005年主營業務收入位居《財富》雜志2006年全球500強企業第32名。 至本次授信止,本行與國家電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的關聯交易已達到本行凈資產5%以上。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給予國家電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10.6486億元人民幣(不含銀行存單和國債質押擔保業務),授信有效期1年。此次對所審批的額度不作具體分配,具體用信主體限定在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優質關聯企業范圍之內,按照授信流程的現行規定和要求組織上報本行授信審批委員會審批。已使用授信額度但擔保條件不符合授信擔保要求的授信業務,須依照相關規定補充有效擔保。 四、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本次給予國家電網公司及其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包括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融資,其中流動資金貸款定價是依據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牌價確定;銀行承兌匯票依據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按票面價格萬分之五,向承兌申請人收取手續費;貿易融資依據客戶風險狀況及依據國內外金融市場價格確定。 五、進行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是本行正常的綜合授信業務,對本行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我行獨立董事對該筆關聯交易發表獨立意見如下: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國家電網及其關聯企業集團客戶授信控制額度10.6486億元人民幣(不含銀行存單和國債質押擔保業務)事項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內部制度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關聯交易給其他股東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情形,具公允性。 七、備查文件 1、 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決議 2、 董事會決議 3、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