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廣東明珠 證券代碼:600382 編號:臨2008-005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2008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 1、購買材料及商品、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 單位:萬元 關聯交易類別 按產品或勞務等進一步劃分 關聯人 預計金額 占同類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總金額 購買商品 鐵礦原礦(注1)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28,910.00 33,630.00 100.00% 20,556.00 接受勞務 委托加工費(注2)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4,720.00 100.00% 2,243.00 注1:該事項于2007年9月27日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并已披露(按合同約定:"若市場價格浮動幅度達10%時,需另行商議")。 注2:根據公司與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委托加工協議,2008年公司預計向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鐵礦石原礦,預計支付加工費為人民幣4720萬元(2008年度鐵礦原礦加工費比2007年度增加5元/噸)。 2、銷售產品或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 單位:萬元 關聯交易類別 按產品或勞務等進一步劃分 關聯人 預計金額 占同類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總金額 銷售商品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4075 總計 16575 9.34% 1 6329 提供勞務 承建工程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3500 27.39% 提供勞務 礦山采剝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9000 64.89% 以上關聯交易中關聯銷售商品系股份公司出售商品給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余均系公司子公司--興寧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承領建筑工程合同或礦山采剝工程合同。 3、提供租賃的關聯交易 單位:萬元 關聯交易類別 按產品或勞務等進一步劃分 關聯人 預計金額 占同類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總金額 提供租賃 房產租賃 廣東省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280 總計280 100% 280 注:預計金額指租金收入。 二、2007年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 (1)采購產品(商品) 公司2007年度向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采購礦石(含加工費)金額為201,762,380.19元,2007年1-7月向開封空分集團有限公司采購配件金額為6,530,755.08元,向上述公司采購商品的定價標準參照簽約時市場價格確定。 (2)銷售產品(商品) 公司2007年度向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水業集團發展有限公司、興寧明珠酒店有限公司及2007年1-7月向開封空分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產品、設備和配件等物資分別為42,347,512.71元、1,127,280.70元、192,511.00元和1,235,897.44元,分別占本期同類業務收入的比例為11.73%、0.31%、6%和0.34%。向上述公司銷售商品的定價標準參照當期市場價格確定。 (3)工程施工收入 關聯方名稱 2007年度 占同類收入比例 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120,936,448.66 95.90% 合 計 120,936,448.66 95.90% 注:向關聯方提供工程施工定價系參照當期施工市場同類工程報價協商確定。 (4)出租物業 根據本公司與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協議,本公司將位于興寧市興田一路的物業出租給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參照當地物業租賃標準,租金每年280萬元,截止到2007年12月31,本公司收到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租賃費為280萬元。 三、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1、基本情況: (1)廣東省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偉標 注冊資本:6000萬元 注冊地址:廣東省興寧市興田路 主營業務:旅游、餐飲及娛樂業等 (2)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堅力 注冊資本:66000萬元 注冊地址:廣東省河源新區興源路4號 主營業務: 加工、冶煉;鐵礦、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產品及原材料、露天開采鐵礦、電子、機械、建材產品的加工、銷售;實業開發投資。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廣東省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為控股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參股公司。 3、履約能力分析:上述關聯方資信情況較好,根據其財務指標及經營情況分析,對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項形成壞賬的可能性極小。 4、預計與該關聯人進行的各類日常交易總額: (1)廣東省興寧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租賃280萬元; (2)廣東大頂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約16,575.00萬元; 購買商品及接受勞務約33,630.00萬元(含稅); 四、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1、采購商品、銷售商品按市場價執行。 2、提供勞務(工程施工)定價系參照當期市場同類工程報價協商確定。 3、物業租賃價格均系參照同地區市場價格協商確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交易的必要性、持續性以及預計持續進行此類關聯交易的情況。 公司充分利用自有資源承攬關聯公司業務,同時獲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 2、選擇與關聯方(而非市場其他交易方)進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實意圖。 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主要是生產經營過程之間的業務往來。有利于擴展公司業務, 3、以上交易符合市場原則,公平、公允,沒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此類關聯交易對公司本期以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具有一定影響。 4、公司的關聯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場原則的基礎上的,以上交易如不選擇關聯方也可以選擇其它的合作對象,可能會增加一些成本和投入,但公司主要業務不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不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六、審議程序 1、董事會表決情況和關聯董事回避情況。 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08年3月16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述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共9人。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情況和發表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合法,交易符合市場準則,交易行為公平、公正、合理,關聯交易事項有利于公司的生產經營,且公司的關聯交易沒有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3、此項關聯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項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股東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相關議案的投票權。 特此公告。
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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