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隆平高科 股票代碼:000998 公告編號:2008-005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數量為7,875,000股。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3月17日。 一、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本公司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以公司股改前總股本10,500萬股為基數,向股權 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將獲得的轉增 總股數1,325萬股中的475萬股支付給流通股股東,公司其他六家非流通股股東將獲得 的轉增總股數1,175萬股全部支付給流通股股東。每10股流通股股份在實施本方案后 將成為18股,相當于流通股每10股獲得2股的對價。方案實施后,本公司總股本增加 到15,750萬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 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日期 2006年2月13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 過。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年3月13日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承諾及承諾履行 情況 (一)承諾情況 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如下: (1)法定承諾事項: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 法定承諾義務。 (2)特別承諾事項: A.減持時間、減持價格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承諾:持有隆平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 之日起,在二十四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滿后,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 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 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其減持價格將不低于13.50元(當公司派發紅股、轉 增股本、增資擴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對此價格進行除 權除息處理)。如有違反承諾的賣出交易,賣出資金歸上市公司所有。 B.提出分紅方案的承諾 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將提出隆平高科自2006年開始連續三年每年分紅比例不 低于當年實現可分配利潤的60%的分紅議案,并保證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 票。同時,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如果隆平高科2006、2007、2008連續三年任 何一年經審計的凈利潤增長率低于30%,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將放棄當年全部分紅 的50%,由年度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按比例享有。 C.承諾事項的違約責任和承諾人聲明 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保證,如果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諾,給相關方造成損失的, 賠償其他股東因此遭受的損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聲明: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二)承諾履行情況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發布之日,公司控股股東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嚴格履行 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所做出的上述承諾。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一)自2006年3月13日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至今,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 化。 (二)2007年3月16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 市導致公司股本結構發生相應變化。具體變化內容詳見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在《中國 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網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一)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3月17日。 (二)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數量為7,875,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5%。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剩余有限售 名稱 份數量(股)的股份數量(股)股份數量占公司股 條件的股份 份總數的比例 數量(股) 長沙新大新威邁 35,000,000 7,875,000 5% 27,125,000 農業有限公司 注:公司控股股東長沙新大新集團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日更名為長沙新大新威邁 農業有限公司,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07年8月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 海證券報》和巨潮網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三)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情況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 致。 五、此前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情況 2007年3月16日,湖南東方農業產業有限公司等五家股東持有的11,000,000股有限 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條件 (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六、公司股份變動情況表 股份類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47,500,750 39,625,750 1、國家持股 0 0 2、國有法人持股 12,500,000 12,500,000 3、其他內資持股 35,000,750 27,125,750 其中: 境內法人持股 35,000,000 27,125,000 境內自然人持股 750 750 4、外資持股 0 0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109,999,250 117,874,250 1、人民幣普通股 109,999,250 117,874,250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0 0 4、其他 0 0 三、股份總數 157,500,000 157,500,000 七、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圖 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六個月以內沒有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并已經做出承諾 如下:如果本公司計劃未來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筆減 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及以上的,本公司將于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袁 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內容根據《股權分置改革 工作備忘錄16號—解除限售》的相關規定確定。 八、保薦機構核查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核查后認為:隆平高科相關股東履行了其在股改中 所做出的承諾,隆平高科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上市公 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持有的隆平高科7,875,000股股權不 影響其作出的上市公司分紅方案承諾的履行。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原持有隆平 高科35,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數占上市公司 總股本的5%,本次解除限售對上市公司分紅方案的表決通過沒有決定性影響。 九、其他說明事項 (一)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墊付對價及償還的情形。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 形,公司對上述股東也不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 (三)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數量為 7,875,000股。本次上市流通完成后,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股份 數為39,625,750股,不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限制行使所有權的情形及其他權屬爭議。 十、備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二)保薦機構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報告; (三)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有限 售條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