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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00583 股票簡稱:海油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年度報告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夯實信息披露編制工作基礎,充分發(fā)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在年度報告編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年度報告工作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獨立董事應在公司年報編制和披露過程中,切實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和義務,勤勉盡責。 第三條 在年度報告編制期間,公司管理層應向獨立董事全面匯報公司本年度的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同時,公司應安排每位獨立董事進行實地考察。 第四條 在為公司提供年報審計的注冊會計師(以下簡稱“年審注冊會計師”)進場審計前,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向每位獨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審計工作安排的書面文件及其它相關資料。 第五條 公司應在年審注冊會計師出具初步審計意見后和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年報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獨立董事與年審會計師的見面會,使雙方得以溝通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獨立董事應履行見面的職責。 第六條 在履行上述第三條、第五條規(guī)定事項時,公司應有書面記錄,必要的文件應要求各位當事人簽字。 第七條 獨立董事應密切關注公司年報編制過程中的信息保密情況,嚴防泄漏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發(fā)生。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協(xié)調獨立董事與公司管理層的溝通工作,為獨立董事在年報編制工作過程中履行職責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第九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制定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