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75 證券簡稱:東方電氣 公告編號:臨2008-004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東方電氣 股票代碼:600875 信息披露人名稱: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蜀漢路333號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漢路333號 聯系電話:(028)87583082 報告書簽署日期: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聲明 本報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人沒有通過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本次股份變動已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無異議。 第一章 釋義 本權益變動報告書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詞語之特定含義如下: 東電集團、信息披露人 指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東方電氣、上市公司 指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 東方鍋爐 指 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 本次換股要約收購 指 東電集團向東方鍋爐全體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詳情請參見東方鍋爐與本次換股要約收購相關的公告) 變動股份 指 東方電氣集團持有的東方電氣129,444,150股股份,約占東方電氣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5.84%,該等股份作為東電集團本次換股要約收購東方鍋爐的對價已支付給接受要約的原東方鍋爐流通股股東 國務院國資委 指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公司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元 指 人民幣元 報告日 指 本權益變動報告書簽署之日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人簡介 一、 信息披露人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人名稱 :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注冊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漢路333號 法定代表人 王計 主要辦公地點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漢路333號 注冊資金 : 1,149,915,000元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 1000001001227(4-3) 組織機構代碼 : 62160427-X 企業類型 : 全民所有制企業 經濟性質 : 全民所有制 經營范圍 : 主營:水、火、核電站工程總承包及分包;電站設備的成套技術開發及技術咨詢;成套設備制造及設備銷售;兼營:機械、電器機械,電子配套設備及其相關工程總承包和分包。 經營期限 : 無限期(2007年10月12日發證) 國稅稅務登記證號碼 : 51010762160427X 地稅稅務登記證號碼 : 51900062160427X 股東名稱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通訊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漢路333號 郵政編碼 : 610036 聯系人 : (028)傅海波、王志文 聯系電話 : (028)87583082 二、東電集團董事、監事、主要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截至報告日,東電集團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情況如下: 姓名 職位 國籍 長期居留地 其它居留權 王計 董事長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斯澤夫 副董事長、總經理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張曉侖 董事、副總經理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溫樞剛 副總經理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朱元巢 董事、副總經理 中國 四川德陽 否 陳新有 董事、副總經理 中國 四川德陽 否 文利民 總會計師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文秉友 紀檢組組長 中國 四川成都 否 曹光佑 監事主席 中國 北京 否 熊夢 專職監事 中國 北京 否 賀秉國 專職監事 中國 北京 否 王淑敏 專職監事 中國 北京 否 最近五年之內,上述人員未受過重大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東電集團持有、控制其他境內、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東電集團通過本次換股要約收購東方鍋爐,截至報告日,現持有東方鍋爐126,905,730股股份,約占東方鍋爐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1.61%。 第三章 減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減持是東電集團主業重組方案的一部分,該方案包括:東方鍋爐股權分置改革;東方電氣以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和支付現金結合的方式收購東電集團在東方鍋爐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尚持有的東方鍋爐的股份(約占東方鍋爐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8.05%)及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東電集團向東方鍋爐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發出全面換股收購要約;東方電氣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東電集團在換股要約收購期限屆滿時購得的不超過東方鍋爐31.95%的股份。 本次權益變動后,東電集團將向東方電氣出售其在換股要約收購期限屆滿時購得的東方鍋爐126,905,730股股份(約占東方鍋爐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1.61%)。 第四章 權益變動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人持有東方電氣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東電集團持有東方電氣570,800,000股流通股,占東方電氣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9.87%,其中548,300,000股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本次權益變動后,東電集團持有東方電氣441,355,850股流通股,占東方電氣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4.02%,其中418,855,850股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二、變動股份的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本次作為要約收購對價換出的東方電氣129,444,150股A股股份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該等股份不存在其他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 本次換股要約收購的相關結算、過戶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上述股份將可上市流通,具體上市流通時間另行公告。 三、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2007年1月4日,東電集團董事會作出決議,為履行其在東方鍋爐股權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諾,東電集團決定以換股并配以現金選擇權的方式向東方鍋爐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2007年3月6日,國務院國資委簽發國資產權[2007]160號《關于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復》,原則同意東電集團報送的東方鍋爐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2007年6月20日,國務院國資委簽發國資改革[2007]548號《關于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主業資產整體上市方案的批復》,原則同意東電集團主業資產整體上市方案。 2007年11月26日,中國證監會對本次換股要約收購無異議。 本次換股要約收購的期限為30個自然日,從2007年12月28日起至2008年1月26日。截至2008年1月26日,本次換股要約收購期限屆滿,經登記公司確認接受要約的股份總數為126,905,730股。東電集團需向接受要約的東方鍋爐股東支付共計129,444,150股東方電氣的股份。 2008年2月29日,本次換股要約收購的相關股份結算、過戶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東電集團向接受要約的東方鍋爐股東支付共計129,444,150股東方電氣的股份。 第五章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報告日起前6個月,東電集團沒有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買賣東方電氣股票的行為。 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東方電氣向東電集團非公開發行36,700萬股A股股票收購東電集團持有的東方鍋爐股份及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股權,并于2007年11月7日完成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的登記及股份限售工作。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報告日,除前述披露事項外,東電集團不存在與本次權益變動相關的其他應當披露的重大事項。 信息披露人聲明 本公司承諾本報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簽署日期: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第七章 備查文件 1. 東電集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東電集團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3. 中國證監會"證監公司字[2007]191號"《關于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要約收購"東方鍋爐"股份的意見》; 4. 《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 5. 中國證監會或上交所要求報送的其他備查文件。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 股票簡稱 東方電氣 股票代碼 600875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冊地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漢路333號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變化 增加□ 減少√ 不變,但持股人發生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 無√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是 √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是√ 否 □ 權益變動方式(可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協議轉讓 □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 間接方式轉讓 □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 執行法院裁定 □ 繼承□ 贈與 □ 其他 √(用于支付要約收購對價)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持股數量:570,800,000股 持股比例:69.87%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變動后數量:441,355,850股 變動后比例:54.02%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級市場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東權益的問題 是 □ 否 √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未清償其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權益變動是否需取得批準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準 是 √ 否 □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日期: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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